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第十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第十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第十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2024-10-15 |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第十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梅土拍告字[2024]011号
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闽清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3.5097公顷 | |
宗地座落: | 梅溪 (略) 北侧 | 用地性质: | 商住综合用地(B1R2)(不含旅馆) | |
容积率: | 1.0<容积率≤2.5(其中:10%≤商业计容面积≤20%) | |||
建筑密度: | ≤30% | 绿地率: | ≥30% | |
出让年限: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建筑限高: | 12m≤建筑高度≤60m(住宅建筑层数>3F) | |
约定土地条件: | “三通一平” | 保证金: | #元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整倍数 | |
备注: | 1、其它规划要求等详见县自然资 (略) 《关于梅溪 (略) 北侧一宗地块的规划条件》文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在 (略) 内仍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曾有放弃竞得标的造成违约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拍卖出让宗地采取电子 (略) 络报名现场拍卖模式,本次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拍卖底价(保留价)。
四、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4日17时00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网络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承诺函等相关申请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
五、竞买申请人应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需注册账号),详细使用说 (略) 公共 (略) (http://**)下载中心下载《土地系统操作流程说明》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所有竞买意向者可于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6时00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2024年11月5日10时00分在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七、其他事项:
1、竞得人当场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县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分二期(比例各为50%)分别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6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土地价款。
2、出让成交价中含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征地省级规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征地管理费、耕地占用税、林地植被恢复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三通一平”前期开发费用、政府土地收益及出让审批规费等;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及建设、人防等部门收取的相关税费。
3、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交地。受让人应于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4、竞得人须于竞得土地后90日内,在闽 (略) ,且在闽清县内依法纳税。自然资 (略) 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系闽清县境 (略) 除外。
5、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未尽详实部分或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缴交竞买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① (略) 闽清支行#
②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63
③中国工商银行闽清县支行#3806
④中国 (略) 闽清支行##
⑤中国邮政 (略) 闽清县支行 #940
⑥福建 (略) 闽清支行#001
⑦浙江稠州 (略) 福州闽清支行 ##
⑧闽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林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1-#/#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591-#、#、#
网址:http://**
闽清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0月15日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第十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2024-10-15 |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第十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梅土拍告字[2024]011号
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闽清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3.5097公顷 | |
宗地座落: | 梅溪 (略) 北侧 | 用地性质: | 商住综合用地(B1R2)(不含旅馆) | |
容积率: | 1.0<容积率≤2.5(其中:10%≤商业计容面积≤20%) | |||
建筑密度: | ≤30% | 绿地率: | ≥30% | |
出让年限: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建筑限高: | 12m≤建筑高度≤60m(住宅建筑层数>3F) | |
约定土地条件: | “三通一平” | 保证金: | #元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整倍数 | |
备注: | 1、其它规划要求等详见县自然资 (略) 《关于梅溪 (略) 北侧一宗地块的规划条件》文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在 (略) 内仍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曾有放弃竞得标的造成违约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拍卖出让宗地采取电子 (略) 络报名现场拍卖模式,本次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拍卖底价(保留价)。
四、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4日17时00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网络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承诺函等相关申请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
五、竞买申请人应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需注册账号),详细使用说 (略) 公共 (略) (http://**)下载中心下载《土地系统操作流程说明》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所有竞买意向者可于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6时00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2024年11月5日10时00分在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七、其他事项:
1、竞得人当场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县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分二期(比例各为50%)分别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6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土地价款。
2、出让成交价中含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征地省级规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征地管理费、耕地占用税、林地植被恢复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三通一平”前期开发费用、政府土地收益及出让审批规费等;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及建设、人防等部门收取的相关税费。
3、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交地。受让人应于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4、竞得人须于竞得土地后90日内,在闽 (略) ,且在闽清县内依法纳税。自然资 (略) 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系闽清县境 (略) 除外。
5、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未尽详实部分或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缴交竞买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① (略) 闽清支行#
②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63
③中国工商银行闽清县支行#3806
④中国 (略) 闽清支行##
⑤中国邮政 (略) 闽清县支行 #940
⑥福建 (略) 闽清支行#001
⑦浙江稠州 (略) 福州闽清支行 ##
⑧闽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林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1-#/#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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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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