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及《巴彦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收回巴彦县中小企业职业技术学校培训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巴政函【2024】78号)文件精神,无偿收回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具体情况如下:
1.收回宗地位置:巴 (略) 北侧,宗地面积6004平方米,宗地用途为教育用地。收回土地使用权人:巴彦 (略) 委员会(黑龙江巴彦经 (略) 管理委员会)。
2.本次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无偿方式收回。
特此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及《巴彦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收回巴彦县中小企业职业技术学校培训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巴政函【2024】78号)文件精神,无偿收回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具体情况如下:
1.收回宗地位置:巴 (略) 北侧,宗地面积6004平方米,宗地用途为教育用地。收回土地使用权人:巴彦 (略) 委员会(黑龙江巴彦经 (略) 管理委员会)。
2.本次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无偿方式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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