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开城大道北恒隆宾馆新楼现地址为开城大道北17-1、17-2商铺一层商铺租赁
淡水开城大道北恒隆宾馆新楼现地址为开城大道北17-1、17-2商铺一层商铺租赁
项目编号 | #-2023-052 |
---|---|
项目名称 | 惠公易产惠阳[2023]052号 |
标的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淡水开城大道北恒隆宾馆新楼(现地址为开城大道北17-1、17-2商铺)一层商铺租赁 |
公告性质 | 其他 |
交易信息 (流拍) | |||
标的名称: | 淡水开城大道北恒隆宾馆新楼(现地址为开城大道北17-1、17-2商铺)一层商铺租赁 | 组织方: | (略) (略) 惠阳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阳[2023]052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11-02 08:30:00 |
交易编号: | #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4-10-17 10:00:00 |
底价(万元): | 1.2263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6789 |
报价幅度(万元):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0-17 09:00:00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交易标的内容 淡水开城大道北恒隆宾馆新楼(现地址为开城大道北17-1、17-2商铺)一层商铺,建筑面积合计159.26平方米,无国土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租赁标的为简单装修,内墙乳胶漆、地面铺设瓷砖、天花吊顶,交通便捷、外部配套设施齐全、靠近商业圈。本次租赁标的使用情况为出租,租赁期限已届满,原租户仍在使用。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一) (略) (略) (略) 发布招租公告, (略) (略) (略) 租金的; (二)租赁期间, (略) (略) (略) 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租赁期间,损坏房屋未按要求修复的; (四)租赁期间,在承租物业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等严重违约情形的; (五) (略) (略) (略) (略) , (略) 审理判决解除物业租赁合同的; (六)因原竞得人未按规定办理成交手续时,原竞得人不得继续参与竞价活动。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3.#元。 (二)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竞得人享有1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相当于3个月的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持《房屋租赁合同》原 (略) (略) 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 (略) (略) 惠阳 (略) 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租赁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共5年。租金自委托方与竞得人双方签订《物业现场移交确认书》日期起计算;自租赁期限起始日起每三年租金标准在前三年的基础上递增10%,即:第一年至第三年的每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确认的价格计收,第四年至第五年的每月租金按前三年的月租金价格×(1+10%)计收。竞得人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 (七)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八)标的物以现状出租,如未通水、电的房屋、厂房,由竞得人负责租赁标的的水、电安装等工程并自行承担其工程费用,委托方予以协助。租用期间的水、电、消防设施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九)竞得人不得在租赁标的加建、搭建构筑物,不得在租标的的空地上兴建或搭建构筑物,否则,委托方有权没收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 (十)租赁期间,竞得人应保持租赁物业相关设施完好;属于房屋主体结构建筑质量问题的,由委托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其他非主体结构修缮等问题,如水电设施、排污排水管道及化粪池和房屋的门窗等损坏的,由竞得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十一)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十二)若因政府就有关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征收或征用租赁场所,导致委托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终止。委托方、承租方双方共同向有关部门做好索赔工作,土地及建筑物的补偿归委托方所有,承租方的经营损失补偿、搬迁费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租赁期间自行建造的附属设施不予补偿。 (十三)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不动 (略) 通过诉讼形式解决。 (十四)竞价人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竞价人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 (略) 上竞价系统(http://**), (略) 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 (略) (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 (略) 政务服务 (略) (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2-#。 |
项目编号 | #-2023-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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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惠公易产惠阳[2023]052号 |
标的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淡水开城大道北恒隆宾馆新楼(现地址为开城大道北17-1、17-2商铺)一层商铺租赁 |
公告性质 | 其他 |
交易信息 (流拍) | |||
标的名称: | 淡水开城大道北恒隆宾馆新楼(现地址为开城大道北17-1、17-2商铺)一层商铺租赁 | 组织方: | (略) (略) 惠阳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阳[2023]052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11-02 08:30:00 |
交易编号: | #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4-10-17 10:00:00 |
底价(万元): | 1.2263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6789 |
报价幅度(万元):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0-17 09:00:00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交易标的内容 淡水开城大道北恒隆宾馆新楼(现地址为开城大道北17-1、17-2商铺)一层商铺,建筑面积合计159.26平方米,无国土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租赁标的为简单装修,内墙乳胶漆、地面铺设瓷砖、天花吊顶,交通便捷、外部配套设施齐全、靠近商业圈。本次租赁标的使用情况为出租,租赁期限已届满,原租户仍在使用。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一) (略) (略) (略) 发布招租公告, (略) (略) (略) 租金的; (二)租赁期间, (略) (略) (略) 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租赁期间,损坏房屋未按要求修复的; (四)租赁期间,在承租物业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等严重违约情形的; (五) (略) (略) (略) (略) , (略) 审理判决解除物业租赁合同的; (六)因原竞得人未按规定办理成交手续时,原竞得人不得继续参与竞价活动。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3.#元。 (二)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竞得人享有1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相当于3个月的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持《房屋租赁合同》原 (略) (略) 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 (略) (略) 惠阳 (略) 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租赁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共5年。租金自委托方与竞得人双方签订《物业现场移交确认书》日期起计算;自租赁期限起始日起每三年租金标准在前三年的基础上递增10%,即:第一年至第三年的每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确认的价格计收,第四年至第五年的每月租金按前三年的月租金价格×(1+10%)计收。竞得人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 (七)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八)标的物以现状出租,如未通水、电的房屋、厂房,由竞得人负责租赁标的的水、电安装等工程并自行承担其工程费用,委托方予以协助。租用期间的水、电、消防设施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九)竞得人不得在租赁标的加建、搭建构筑物,不得在租标的的空地上兴建或搭建构筑物,否则,委托方有权没收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 (十)租赁期间,竞得人应保持租赁物业相关设施完好;属于房屋主体结构建筑质量问题的,由委托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其他非主体结构修缮等问题,如水电设施、排污排水管道及化粪池和房屋的门窗等损坏的,由竞得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十一)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十二)若因政府就有关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征收或征用租赁场所,导致委托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终止。委托方、承租方双方共同向有关部门做好索赔工作,土地及建筑物的补偿归委托方所有,承租方的经营损失补偿、搬迁费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租赁期间自行建造的附属设施不予补偿。 (十三)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不动 (略) 通过诉讼形式解决。 (十四)竞价人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竞价人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 (略) 上竞价系统(http://**), (略) 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 (略) (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 (略) 政务服务 (略) (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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