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缙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缙云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缙告字〔2024〕32号
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五云街道船埠头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主要规划指标、起始价等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五云街道船埠头村。
(二)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三)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四)出让面积: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五)容积率:大于等于2.0小于等于2.1。
(六)总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配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000-8000平方米。
(七)绿地率:大于等于30%。
(八)建筑密度:小于等于40%。
(九)建筑高度:10米≤住宅建筑高度≤60米。
(十)出让起始价为#万元,竞买保证金为#.#元,增价幅度为#元或其整数倍。
(十一)地块建设完成后,围墙控制线外用地无偿交由政府统一管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政府。
(十二)政府回购安置套房不少于49套,共计建筑面积不少于577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为130㎡的户型34套,建筑面积90㎡的户型15套;回购车位不少于34个(非人防车位),储藏室不少于15个(每个不少于8㎡)。安置房回购价格按定向房票结算价格(均价#元/㎡)确定,车位回购价格为#元/个,储藏室回购价格为4000元/㎡。回购主体缙 (略) 。具体回购事宜按《房产回购合同》执行。
具体规划指标等要求以《五云街道船埠头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缙资规条〔2024〕40号)为准。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申请人竞得地块使用权后如在缙 (略) 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竞买时需按照《 (略) 开发建设的说明》中的规定提交《 (略) 申请》。 (略) 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 (略) 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 (略) 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规划条件、用地红线图等)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7日15时50分至2024年11月15日15时50分,通过“浙江省自然 (略) ”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5时5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在浙江省自然 (略) 进行(http://**);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15时50分至2024年11月19日15时50分。
(以浙江省自然 (略) 时间为准)。
七、本次挂牌设有底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挂牌成交价仅为该宗地块的地价款,相关税费等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 (略) 、通电、给水、排水、通讯等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近接入出让地块,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自行缴纳。
(三)土地出让面积以规划核实、用地复核后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登记发证。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缙云县自然资 (略) 5楼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陈先生 胡女士
缙云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0月18日
缙云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缙告字〔2024〕32号
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五云街道船埠头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主要规划指标、起始价等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五云街道船埠头村。
(二)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三)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四)出让面积: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五)容积率:大于等于2.0小于等于2.1。
(六)总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配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000-8000平方米。
(七)绿地率:大于等于30%。
(八)建筑密度:小于等于40%。
(九)建筑高度:10米≤住宅建筑高度≤60米。
(十)出让起始价为#万元,竞买保证金为#.#元,增价幅度为#元或其整数倍。
(十一)地块建设完成后,围墙控制线外用地无偿交由政府统一管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政府。
(十二)政府回购安置套房不少于49套,共计建筑面积不少于577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为130㎡的户型34套,建筑面积90㎡的户型15套;回购车位不少于34个(非人防车位),储藏室不少于15个(每个不少于8㎡)。安置房回购价格按定向房票结算价格(均价#元/㎡)确定,车位回购价格为#元/个,储藏室回购价格为4000元/㎡。回购主体缙 (略) 。具体回购事宜按《房产回购合同》执行。
具体规划指标等要求以《五云街道船埠头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缙资规条〔2024〕40号)为准。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申请人竞得地块使用权后如在缙 (略) 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竞买时需按照《 (略) 开发建设的说明》中的规定提交《 (略) 申请》。 (略) 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 (略) 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 (略) 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规划条件、用地红线图等)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7日15时50分至2024年11月15日15时50分,通过“浙江省自然 (略) ”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5时5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在浙江省自然 (略) 进行(http://**);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15时50分至2024年11月19日15时50分。
(以浙江省自然 (略) 时间为准)。
七、本次挂牌设有底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挂牌成交价仅为该宗地块的地价款,相关税费等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 (略) 、通电、给水、排水、通讯等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近接入出让地块,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自行缴纳。
(三)土地出让面积以规划核实、用地复核后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登记发证。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缙云县自然资 (略) 5楼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陈先生 胡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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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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