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办理海口市江东新区建勘壹号院项目钢筋加工场及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办理海口市江东新区建勘壹号院项目钢筋加工场及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
中冀建勘(海南) (略) :
你司《关 (略) (略) (略) 项目钢筋加工场及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司申请办理临时用 (略) (略) 灵山镇儒屋下村、 (略) (略) 项目南侧,面积1694.90平方米(约合2.54亩)。 (略)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局部图,其未占用保护林地; (略) “三区三线”成果,其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1694.90平方米; (略) 2023年度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现状地类图,其土地利用现状 (略) 17.57平方米、坑塘水面1116.20平方米、农村宅基地396.52平方米、已农转164.61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我局同意你司临时用地申请,用于临时用地搭建钢筋加工场及施工便道,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自批准日期起至2025年9月1日,你司在临时使用土地期间如政府规划需要,需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在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届满后须严格按照复垦方案相关要求,做好土地复垦工作。
此复。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0月15日
(联系人:符策宇,电话:(略))
中冀建勘(海南) (略) :
你司《关 (略) (略) (略) 项目钢筋加工场及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司申请办理临时用 (略) (略) 灵山镇儒屋下村、 (略) (略) 项目南侧,面积1694.90平方米(约合2.54亩)。 (略)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局部图,其未占用保护林地; (略) “三区三线”成果,其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1694.90平方米; (略) 2023年度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现状地类图,其土地利用现状 (略) 17.57平方米、坑塘水面1116.20平方米、农村宅基地396.52平方米、已农转164.61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我局同意你司临时用地申请,用于临时用地搭建钢筋加工场及施工便道,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自批准日期起至2025年9月1日,你司在临时使用土地期间如政府规划需要,需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在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届满后须严格按照复垦方案相关要求,做好土地复垦工作。
此复。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0月15日
(联系人:符策宇,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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