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示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示
根据《 (略) 2024年第十次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纪要》及抚高新办抄字[2024]598号抄告单精神, (略) 管委会 (略) (略) 一宗面积65.94亩的工业用地使用权, (略) 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的《成交确认书》一并解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土地坐落位置:东至凤岗村水珠唐家、西至上七线县道、南至凤岗村九都黄家山地、北至凤岗村九都黄家山地
土地编号:DFB#
土地取得方式:拍卖出让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65.94亩
土地竞买保证金:211.#元
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B#
二、公示期限
本公示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下午6时(含节假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公示宗地权属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将异议详细情况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请加盖公章) (略) 。
四、反 (略) 理原则
1、公示期间,如对拟解除的该宗地权属、面积等问题(包括被依法查封、抵押贷款、私自转让等)有异议,经查核属实的,我局在反映的 (略) 理前将暂时中止解除程序。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核不属实的,我局将依法办理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解除手续。
受理单位: (略)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分局
( (略) 钟岭大道9号)
联系人:王先生 徐先生
电话: 0794-#
(略)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分局
2024年10月21日
根据《 (略) 2024年第十次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纪要》及抚高新办抄字[2024]598号抄告单精神, (略) 管委会 (略) (略) 一宗面积65.94亩的工业用地使用权, (略) 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的《成交确认书》一并解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土地坐落位置:东至凤岗村水珠唐家、西至上七线县道、南至凤岗村九都黄家山地、北至凤岗村九都黄家山地
土地编号:DFB#
土地取得方式:拍卖出让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65.94亩
土地竞买保证金:211.#元
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B#
二、公示期限
本公示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下午6时(含节假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公示宗地权属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将异议详细情况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请加盖公章) (略) 。
四、反 (略) 理原则
1、公示期间,如对拟解除的该宗地权属、面积等问题(包括被依法查封、抵押贷款、私自转让等)有异议,经查核属实的,我局在反映的 (略) 理前将暂时中止解除程序。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核不属实的,我局将依法办理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解除手续。
受理单位: (略)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分局
( (略) 钟岭大道9号)
联系人:王先生 徐先生
电话: 0794-#
(略)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分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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