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地热、矿泉水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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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地热、矿泉水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公示

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2024年10月23日,我局组织专家对《山东省淡 (略) (地热、矿泉水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自然资 (略) 国土空间生 (略) 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李健 0531-*


2024年10月28日



审查意见及专家名单.pdf

山东省淡 (略) (地热、矿泉水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公示版).pdf

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2024年10月23日,我局组织专家对《山东省淡 (略) (地热、矿泉水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自然资 (略) 国土空间生 (略) 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李健 0531-*


2024年10月28日



审查意见及专家名单.pdf

山东省淡 (略) (地热、矿泉水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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