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土202411号挂牌出让公告
昌土202411号挂牌出让公告
经昌黎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昌土(2024)11号 | 宗地总面积: | *.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安山镇王各庄、党各庄村, (略) 北侧,循环经济 (略) 范围内 |
年限: | 30年 | 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5≤ 并且 ≤15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三类工业用地 | *.1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6 | |
起始价: | 3289.*元 | 加价幅度: | 22.*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08时3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15时30分 | ||
备注: 1.本宗地挂牌起始单价为14.*元/亩,报价增幅为0.*元/亩的正整数倍;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时,自然人申请的应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公章及法人章;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7日到昌黎县自然资 (略) 土地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7日到昌黎县自然资 (略) 土地利用股向县自然资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县自然资 (略) 将在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略) 第三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端)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
昌土(2024)11号地块:2024年11月19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9日15时30分; |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确定竞得人。 | |||||
2.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24-11-27 17:00。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 |||||
联系地址:昌黎镇碣阳大街东段17号 | |||||
联 系 人:吕莉 | |||||
联系电话:0335-* | |||||
开户单位:昌黎县自然资 (略) | |||||
开户银行:秦皇岛银行昌黎支行 |
经昌黎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昌土(2024)11号 | 宗地总面积: | *.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安山镇王各庄、党各庄村, (略) 北侧,循环经济 (略) 范围内 |
年限: | 30年 | 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5≤ 并且 ≤15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三类工业用地 | *.1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6 | |
起始价: | 3289.*元 | 加价幅度: | 22.*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08时3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15时30分 | ||
备注: 1.本宗地挂牌起始单价为14.*元/亩,报价增幅为0.*元/亩的正整数倍;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时,自然人申请的应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公章及法人章;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7日到昌黎县自然资 (略) 土地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7日到昌黎县自然资 (略) 土地利用股向县自然资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县自然资 (略) 将在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略) 第三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端)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
昌土(2024)11号地块:2024年11月19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9日15时30分; |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确定竞得人。 | |||||
2.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24-11-27 17:00。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 |||||
联系地址:昌黎镇碣阳大街东段17号 | |||||
联 系 人:吕莉 | |||||
联系电话:0335-* | |||||
开户单位:昌黎县自然资 (略) | |||||
开户银行:秦皇岛银行昌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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