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 网挂[2024]030号
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 | 高庄河北侧、 (略) 东侧 | * | 住宅/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 1.2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25 | 建筑限高 ≤ 60 | 35 ≤ 绿化率 | 70 | 6800 | *.775 | 10 (元/平方米) |
* | (略) 南侧、 (略) 东侧 | * | 住宅/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 1.2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30 | 建筑限高 ≤ 60 | 30 ≤ 绿化率 | 70 | 7000 | *.55 | 10 (元/平方米)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http://**),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5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16时00分;
地块编号:*;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5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 (略) 外注册企业, (略) 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竞得 (略) 内注册企业,拟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按规定申请。联合竞买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明确股权比例。 2.竞得人于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将土地出让金缴纳至50%;签订出让合同后六个月内将土地出让金缴清。 3.土地交付:土地出让金付清后1个月内交付。 4.开竣工约定: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开工,土地交付后36个月内竣工。 5.无偿配建及移交工程: 物管用房: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社区用房:不少于30㎡/100户;一层不少于50㎡;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30㎡/100户; 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不少于20㎡/100户; 邮政服务用房:不少于30㎡( (略) 出入口);公厕:不少于80㎡;垃圾收集设施:不少于90㎡ 无偿移交工作在竣工验收后,由受让人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业委会办理移交手续。 6.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1年版)、《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文件。 7.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8.本公告 (略) 自然资 (略) 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22号
联系电话:0513-*
联系人:曹艳燕 崔建军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开户行:竞买 (略) 上自行选定 账号: (略) 自动确定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 网挂[2024]030号
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 | 高庄河北侧、 (略) 东侧 | * | 住宅/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 1.2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25 | 建筑限高 ≤ 60 | 35 ≤ 绿化率 | 70 | 6800 | *.775 | 10 (元/平方米) |
* | (略) 南侧、 (略) 东侧 | * | 住宅/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 1.2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30 | 建筑限高 ≤ 60 | 30 ≤ 绿化率 | 70 | 7000 | *.55 | 10 (元/平方米)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http://**),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5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16时00分;
地块编号:*;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5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 (略) 外注册企业, (略) 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竞得 (略) 内注册企业,拟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按规定申请。联合竞买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明确股权比例。 2.竞得人于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将土地出让金缴纳至50%;签订出让合同后六个月内将土地出让金缴清。 3.土地交付:土地出让金付清后1个月内交付。 4.开竣工约定: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开工,土地交付后36个月内竣工。 5.无偿配建及移交工程: 物管用房: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社区用房:不少于30㎡/100户;一层不少于50㎡;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30㎡/100户; 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不少于20㎡/100户; 邮政服务用房:不少于30㎡( (略) 出入口);公厕:不少于80㎡;垃圾收集设施:不少于90㎡ 无偿移交工作在竣工验收后,由受让人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业委会办理移交手续。 6.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1年版)、《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文件。 7.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8.本公告 (略) 自然资 (略) 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22号
联系电话:0513-*
联系人:曹艳燕 崔建军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开户行:竞买 (略) 上自行选定 账号: (略) 自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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