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贸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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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自贸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泸市自然资规自告〔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有关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略) 川南 (略) 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自然资 (略) (略) 川南 (略)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座落

规划条件

供地方案

备注

规划面积(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米)

供地方式

供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亩)

保证金(万元)

付款方式

土地交付及开竣工要求

1

*-2024-C-001

(略) 临港大道东侧

7268(合10.902亩)

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2.2

≤55

除隔离、防护、缓冲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绿地

≤24

挂牌

7268(合10.902亩)

物流仓储用地

50

25

55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土地;该宗地已建成。

2

*-2024-C-003

(略) 长二桥连接线与临港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合111.4515亩)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混合工业用地比例不超过50%)

≤2.2(下限满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55(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除隔离、防护、缓冲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绿地

≤24

挂牌

*(合111.4515亩)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混合工业用地比例不超过50%)

50

25

558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17:00前,有意参与竞买 (略) 自然资 (略) (略) 川南 (略) 分局( (略) (略) (略) 临港大道东三段666号主楼1527)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4年11月29日17: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 (略) 自然资 (略) (略) 川南 (略) 分局办理报名手续,并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略) 自然资 (略) (略) 川南 (略)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开具正式发票。

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开户行: (略) 工 (略) 支行;账号:*5253。此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挂牌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 (略) (略) ( (略) 长乐街三段2号)。挂牌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00至2024年12月2日10:00(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事项

(一)上述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

(二)*-2024-C-001号宗地:1.带资产出让;2.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需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77.*元地面资产价款 (略) 财政指定账户。3.地面建构筑物由竞得人纳入宗地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办理规划建设手续,规划核实、竣工备案依据川自然资发〔2023〕43号文件完善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三)*-2024-C-003号宗地:宗地内杆管线,受让人自行避让或搬迁。

(四)上述宗地,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纳。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 (略) “ (略) 场网”(http://**)、“ (略) (四川省·泸州)”(http://**)、“ (略) 人民政府”(http://**.gov.cn)、“ (略) 自然资 (略) ” (http://**)进行查询。

联系人:雷女士;联系电话:0830-*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 (略) 川南 (略) 分局

2024年10月31日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泸市自然资规自告〔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有关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略) 川南 (略) 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自然资 (略) (略) 川南 (略)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座落

规划条件

供地方案

备注

规划面积(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米)

供地方式

供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亩)

保证金(万元)

付款方式

土地交付及开竣工要求

1

*-2024-C-001

(略) 临港大道东侧

7268(合10.902亩)

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2.2

≤55

除隔离、防护、缓冲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绿地

≤24

挂牌

7268(合10.902亩)

物流仓储用地

50

25

55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土地;该宗地已建成。

2

*-2024-C-003

(略) 长二桥连接线与临港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合111.4515亩)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混合工业用地比例不超过50%)

≤2.2(下限满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55(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除隔离、防护、缓冲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绿地

≤24

挂牌

*(合111.4515亩)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混合工业用地比例不超过50%)

50

25

558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17:00前,有意参与竞买 (略) 自然资 (略) (略) 川南 (略) 分局( (略) (略) (略) 临港大道东三段666号主楼1527)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4年11月29日17: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 (略) 自然资 (略) (略) 川南 (略) 分局办理报名手续,并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略) 自然资 (略) (略) 川南 (略)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开具正式发票。

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开户行: (略) 工 (略) 支行;账号:*5253。此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挂牌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 (略) (略) ( (略) 长乐街三段2号)。挂牌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00至2024年12月2日10:00(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事项

(一)上述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

(二)*-2024-C-001号宗地:1.带资产出让;2.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需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77.*元地面资产价款 (略) 财政指定账户。3.地面建构筑物由竞得人纳入宗地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办理规划建设手续,规划核实、竣工备案依据川自然资发〔2023〕43号文件完善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三)*-2024-C-003号宗地:宗地内杆管线,受让人自行避让或搬迁。

(四)上述宗地,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纳。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 (略) “ (略) 场网”(http://**)、“ (略) (四川省·泸州)”(http://**)、“ (略) 人民政府”(http://**.gov.cn)、“ (略) 自然资 (略) ” (http://**)进行查询。

联系人:雷女士;联系电话:0830-*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 (略) 川南 (略) 分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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