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西路19-8号商铺招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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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西路19-8号商铺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略) (略) 19-3号等四间商 (略) 6号商铺分别挂牌招租

项目编号

QY(略)HN1169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略)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

竞租保证金

(元)

评估价

(元/月)

挂牌底价(元/月)

标的1

(略) 19-3号商铺招租

17.67

(略)

1236.9

1236.9

标的2

(略) 19-4号商铺招租

18.2

(略)

1274

1274

标的3

(略) 19-8号商铺招租

50.7

(略)

3498.3

3498.3

标的4

(略) 19-10号商铺招租

18.63

(略)

1304.1

1304.1

标的5

(略) 6号商铺招租

970.99

(略)

(略).9

(略).8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递增方式

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租金支付

按月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装修免租期

——

租赁押金(元)

首年两个月租金

标的状态

1. 标的1、标的4空置;

2. 标的2、标的3、标的5为不定期租赁状态。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标的2、标的3、标的5设置原租户优先承租权

房屋现状

商铺现状以实际踏勘为准。

租赁用途

合法经营

重大事

项说明

1. 标的2、标的3、标的5若新租户竞得,则招租方负责在新承租方竞租成功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原租户的清场清退工作,如因原租户清场清退等问题影响交易进程,由此给交易各方带来的损失由招租方负责;

2. (略) 6号商铺原租户支付了(略)元的维修费用,如原租户未能摘得该铺面或主动放弃租赁,则由新摘牌方向原租户支付(略)元维修费用。

3.商铺按交付时的现状交接,承租方须同意按现状交接并开展相关租赁经营活动,自行承担费用(包含:水、电、暖、税费、消防、垃圾清运、保洁、综合治理费等各项费用)。

4.有关标的的资料包括但不限文字及图片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标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不影响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竞租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了解标的有关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项目成交后,如因承租方原因不签署《租赁合同》或者因为承租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承租方依公告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并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其它未尽事宜均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详见上表

评估基准日

2024.4.30

评估机构

海南兆丰房地产 (略) ,琼兆丰评报字(2024)第033号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181

注册地: (略)

法定代表人:吴丰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 (略) 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出租方

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2023】第15、18期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琼国资产【2023】87、85号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1)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资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3、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招租方按房屋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部分或整体转租及做任何抵押。
6、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首年月租金标准价格。

7、该商铺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割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有关《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略)

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1日17:00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2024年11月1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保 (略) 置方式

1、(1)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略) 19-3号商铺招租

10月29日9:00

11月12日9:00

50元

120秒

2

(略) 19-4号商铺招租

10月29日9:00

11月12日9:10

50元

120秒

3

(略) 19-8号商铺招租

10月29日9:00

11月12日9:20

100元

120秒

4

(略) 19-10号商铺招租

10月29日9:00

11月12日9:30

50元

120秒

5

(略) 6号商铺招租

10月29日9:00

11月12日9:40

500元

120秒

附件下载

1、《承租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 3、《租赁合同》

咨询电话

项目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杨女士 (略)、交易一部孙女士 (略)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略)

单位地址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其它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19-3号等四间商 (略) 6号商铺分别挂牌招租

项目编号

QY(略)HN1169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略)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

竞租保证金

(元)

评估价

(元/月)

挂牌底价(元/月)

标的1

(略) 19-3号商铺招租

17.67

(略)

1236.9

1236.9

标的2

(略) 19-4号商铺招租

18.2

(略)

1274

1274

标的3

(略) 19-8号商铺招租

50.7

(略)

3498.3

3498.3

标的4

(略) 19-10号商铺招租

18.63

(略)

1304.1

1304.1

标的5

(略) 6号商铺招租

970.99

(略)

(略).9

(略).8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递增方式

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租金支付

按月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装修免租期

——

租赁押金(元)

首年两个月租金

标的状态

1. 标的1、标的4空置;

2. 标的2、标的3、标的5为不定期租赁状态。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标的2、标的3、标的5设置原租户优先承租权

房屋现状

商铺现状以实际踏勘为准。

租赁用途

合法经营

重大事

项说明

1. 标的2、标的3、标的5若新租户竞得,则招租方负责在新承租方竞租成功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原租户的清场清退工作,如因原租户清场清退等问题影响交易进程,由此给交易各方带来的损失由招租方负责;

2. (略) 6号商铺原租户支付了(略)元的维修费用,如原租户未能摘得该铺面或主动放弃租赁,则由新摘牌方向原租户支付(略)元维修费用。

3.商铺按交付时的现状交接,承租方须同意按现状交接并开展相关租赁经营活动,自行承担费用(包含:水、电、暖、税费、消防、垃圾清运、保洁、综合治理费等各项费用)。

4.有关标的的资料包括但不限文字及图片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标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不影响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竞租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了解标的有关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项目成交后,如因承租方原因不签署《租赁合同》或者因为承租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承租方依公告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并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其它未尽事宜均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详见上表

评估基准日

2024.4.30

评估机构

海南兆丰房地产 (略) ,琼兆丰评报字(2024)第033号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181

注册地: (略)

法定代表人:吴丰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 (略) 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出租方

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2023】第15、18期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琼国资产【2023】87、85号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1)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资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3、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招租方按房屋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部分或整体转租及做任何抵押。
6、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首年月租金标准价格。

7、该商铺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割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有关《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略)

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1日17:00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2024年11月1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保 (略) 置方式

1、(1)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略) 19-3号商铺招租

10月29日9:00

11月12日9:00

50元

120秒

2

(略) 19-4号商铺招租

10月29日9:00

11月12日9:10

50元

120秒

3

(略) 19-8号商铺招租

10月29日9:00

11月12日9:20

100元

120秒

4

(略) 19-10号商铺招租

10月29日9:00

11月12日9:30

50元

120秒

5

(略) 6号商铺招租

10月29日9:00

11月12日9:40

500元

120秒

附件下载

1、《承租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 3、《租赁合同》

咨询电话

项目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杨女士 (略)、交易一部孙女士 (略)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略)

单位地址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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