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建村一组、四组、五组沟塘实施占补平衡复垦项目
同建村一组、四组、五组沟塘实施占补平衡复垦项目
乡镇(街道) | 芦沟镇 | 村(社区) | 同建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0-17 |
项目类型 | -- | ||
预算总额 | (略).66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
项目周期 | -- | ||
项目描述 | 同建村一组、四组、五组沟塘实施占补平衡复垦项目,复垦面积6.65亩,土源由(略)方自行负责,施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及青苗赔偿由(略)方承担,最高限价(略).2元,合同签订后交付履约保证金(略)元整,待市县验收合格,项目资金到位后付工程总价款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底一次性结清,最终结算以实际测绘土方为准。 | ||
补充说明 | 工程结算要依法接受审计,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
报名时间 | 2024-10-31 09:00至2024-11-06 17:00 | ||
报名地点 | 江苏森达 (略)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11-06 17:00 | ||
交易时间 | 2024-11-11 10:00 | ||
交易地点 | 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标段描述 | 同建村一组、四组、五组沟塘实施占补平衡复垦项目,复垦面积6.65亩,土源由(略)方自行负责,施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及青苗赔偿由(略)方承担,最高限价(略).2元,合同签订后交付履约保证金(略)元整,待市县验收合格,项目资金到位后付工程总价款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底一次性结清,最终结算以实际测绘土方为准。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2500.00 | ||
最高限价 | (略).2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单位名称/姓名 | (略) 建湖县芦沟镇同建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人 | 陈乃洲 | 联系电话 | (略)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招标公告 | |
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方承诺书 |
乡镇(街道) | 芦沟镇 | 村(社区) | 同建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0-17 |
项目类型 | -- | ||
预算总额 | (略).66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
项目周期 | -- | ||
项目描述 | 同建村一组、四组、五组沟塘实施占补平衡复垦项目,复垦面积6.65亩,土源由(略)方自行负责,施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及青苗赔偿由(略)方承担,最高限价(略).2元,合同签订后交付履约保证金(略)元整,待市县验收合格,项目资金到位后付工程总价款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底一次性结清,最终结算以实际测绘土方为准。 | ||
补充说明 | 工程结算要依法接受审计,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
报名时间 | 2024-10-31 09:00至2024-11-06 17:00 | ||
报名地点 | 江苏森达 (略)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11-06 17:00 | ||
交易时间 | 2024-11-11 10:00 | ||
交易地点 | 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标段描述 | 同建村一组、四组、五组沟塘实施占补平衡复垦项目,复垦面积6.65亩,土源由(略)方自行负责,施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及青苗赔偿由(略)方承担,最高限价(略).2元,合同签订后交付履约保证金(略)元整,待市县验收合格,项目资金到位后付工程总价款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底一次性结清,最终结算以实际测绘土方为准。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2500.00 | ||
最高限价 | (略).2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单位名称/姓名 | (略) 建湖县芦沟镇同建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人 | 陈乃洲 | 联系电话 | (略)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招标公告 | |
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方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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