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城区正安片区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开州区城区正安片区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开州规资公〔2024〕582号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规划和 (略) 决定公开出让KZ—1—362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人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中的约定条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方式、违约责任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一)出让地块位 (略) 城区 (略) ,出让土地面积约23.43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规划控制主要指标见下表:
地块编号 | 地块规划编号 | 用地性质 | 建设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m) |
KZ—1—362 | A1-19/01A | 二类居住用地(R2) | * | ≤2.5 | ≤35% | ≥30% | 80 |
(二)规划具体要求,详见《 (略) (略) 城区 (略) KZ-1-36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三)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
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一)同一企 (略) 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本次出让只能单独申请竞买。
三、竞买保证金交纳
(一)申请人在持报名 (略) (略) 提交报名申请前,须在报名期限内交纳保证金至指定保证金账号。
(二)竞买保证金可用人民币、港元、美元、欧元、新加坡币、日元支付。使用外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境内或境外申请人,应选择对应保证金交纳账号,并按保证金到账当日的外汇买入价等值竞买保证金的外币交入外币专用账户。采用外币或境外人民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需 (略) (略) 联系,确认交款方式和账号。
(三)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或现金汇款,不得代交。
(四)具体缴纳方式及缴款账户信息,详见《 (略) (略) 城区 (略) KZ-1-36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四、起始价及缴款方式
(一)出让起始(叫)价及保证金:本宗土地出让的起始(叫)价为*仟*佰点击查看>>万元整(¥*元),竞买保证金为*仟*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2831.*元)。
(二)增价幅度:拍卖出让或挂牌出让的增价幅度每次不低于*元/宗。
(三)出让底价:依法按程序集体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报价或应价低于底价时不成交。
(四)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地块竞买成功后,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并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50%的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清。如竞得人不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的,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超期未缴款的,每天按欠款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即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签订合同地点: (略) (略) 规划和 (略) 资源利用科(联系人:李健,联系电话:023-*)。
五、交易方式
宗地将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报价时间另行通知。
(一)公布挂牌信息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挂牌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地点挂牌公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
(二)竞买人报价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按交易部门通知要求填写报价单报价。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低于底价(公告起始价)的;
6.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确认报价
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若同时提交报价单,则以摇号方式确定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四)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设有底价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截止前将密封的挂牌底价交给挂牌主持人,挂牌主持人现场打开密封件。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不成交。
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应当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落槌表示现场竞价成交,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应价或出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出让底价者除外。
如在挂牌程序中,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特殊原因需终止交易行为的,在告知竞买人后,退还土地竞买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交地及开竣工时间
(一)交地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现状交地。
(二)开竣工时间。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全部竣工。
七、报名及竞买资格确认时间
申请人于2024年11月5日12时至2024年11月25日1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2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24年11月25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宗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2时至2024年12月6日12时,挂牌期报价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2时,挂牌时间截止后,挂牌转现场竞价活动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具体方式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报价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云枫街道 (略) 巴渠街90号(职教中心斜对面人行天桥旁),由主持人现场组织挂牌报价。
九、资金来源要求
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购地资金来源审查。竞买企业应提交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结论中应明确说明上述事项和内容。
对于经审查购地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出让人将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相关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分别采取取消参与竞买资格、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并结合实际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十、其他事项
(一)该宗土地出让后的用地协调工作由开 (略) 会同正安街 (略) 负责,土地竞得人应积极配合。
(二)竞得人取得该宗地使用权后, (略) 内没 (略) 的,须 (略) 成立一家独立的具有法人 (略) (即项目公司),并在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后对项目地块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三)相关规定。申请人、竞得人或受让人应严格执 (略) 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实施项目开发建设。
1.申请人、竞得人或受让人应对本宗地规划条件及附图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实施开发建设应严格遵守规划指标要求。
2.申请人、竞得人或受让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申请人或竞得人或受让人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申请人、竞得人或受让人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购地资金来源审查。申请人、竞得人或受让人应提交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结论中应明确说明上述事项和内容。申请人可在报名时先行提交属于自有资金的承诺书,待竞得土地后再行提供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
3.对于经审查购地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出让人将依据本竞买须知相关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分别采取取消参与竞买资格、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并结合实际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四)竞得人在缴清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后,可将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地块,按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比例和规划设计要求,分期、分宗申请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五)受让竞买人应当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该地块以现状净地出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该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现状、现有基础设施、规划限制条件( (略) 铺设、建筑占地应后退的红线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相关瑕疵和有关政策规定,并愿意自行承担标的瑕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六)地 (略) (略) 《关于贯彻落实 < (略) 地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国土房管规发〔2016〕4号)和《 (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票改革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府办发〔2017〕116号)要求办理, (略) (略) 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略)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
十一、信息查询和资料下载
(一)信息查询:有意竞买者可登 (略) 场网(http://**) (略) 公共 (略) ( (略) )(http://**)查询相关信息。
(二)资料下载:请于2024年11月5日 (略) 公共 (略) ( (略) )(http://**)下载《 (略)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略) (略) 规划和 (略) ,电话:023-*(联系人:唐老师)。
(略) (略) 规划和 (略)
2024年11月5日
刊载: (略) 场网、 (略) 公共 (略) ( (略) )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开州规资公〔2024〕582号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规划和 (略) 决定公开出让KZ—1—362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人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中的约定条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方式、违约责任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一)出让地块位 (略) 城区 (略) ,出让土地面积约23.43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规划控制主要指标见下表:
地块编号 | 地块规划编号 | 用地性质 | 建设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m) |
KZ—1—362 | A1-19/01A | 二类居住用地(R2) | * | ≤2.5 | ≤35% | ≥30% | 80 |
(二)规划具体要求,详见《 (略) (略) 城区 (略) KZ-1-36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三)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
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一)同一企 (略) 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本次出让只能单独申请竞买。
三、竞买保证金交纳
(一)申请人在持报名 (略) (略) 提交报名申请前,须在报名期限内交纳保证金至指定保证金账号。
(二)竞买保证金可用人民币、港元、美元、欧元、新加坡币、日元支付。使用外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境内或境外申请人,应选择对应保证金交纳账号,并按保证金到账当日的外汇买入价等值竞买保证金的外币交入外币专用账户。采用外币或境外人民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需 (略) (略) 联系,确认交款方式和账号。
(三)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或现金汇款,不得代交。
(四)具体缴纳方式及缴款账户信息,详见《 (略) (略) 城区 (略) KZ-1-36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四、起始价及缴款方式
(一)出让起始(叫)价及保证金:本宗土地出让的起始(叫)价为*仟*佰点击查看>>万元整(¥*元),竞买保证金为*仟*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2831.*元)。
(二)增价幅度:拍卖出让或挂牌出让的增价幅度每次不低于*元/宗。
(三)出让底价:依法按程序集体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报价或应价低于底价时不成交。
(四)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地块竞买成功后,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并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50%的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清。如竞得人不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的,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超期未缴款的,每天按欠款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即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签订合同地点: (略) (略) 规划和 (略) 资源利用科(联系人:李健,联系电话:023-*)。
五、交易方式
宗地将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报价时间另行通知。
(一)公布挂牌信息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挂牌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地点挂牌公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
(二)竞买人报价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按交易部门通知要求填写报价单报价。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低于底价(公告起始价)的;
6.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确认报价
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若同时提交报价单,则以摇号方式确定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四)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设有底价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截止前将密封的挂牌底价交给挂牌主持人,挂牌主持人现场打开密封件。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不成交。
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应当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落槌表示现场竞价成交,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应价或出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出让底价者除外。
如在挂牌程序中,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特殊原因需终止交易行为的,在告知竞买人后,退还土地竞买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交地及开竣工时间
(一)交地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现状交地。
(二)开竣工时间。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全部竣工。
七、报名及竞买资格确认时间
申请人于2024年11月5日12时至2024年11月25日1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2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24年11月25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宗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2时至2024年12月6日12时,挂牌期报价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2时,挂牌时间截止后,挂牌转现场竞价活动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具体方式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报价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云枫街道 (略) 巴渠街90号(职教中心斜对面人行天桥旁),由主持人现场组织挂牌报价。
九、资金来源要求
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购地资金来源审查。竞买企业应提交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结论中应明确说明上述事项和内容。
对于经审查购地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出让人将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相关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分别采取取消参与竞买资格、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并结合实际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十、其他事项
(一)该宗土地出让后的用地协调工作由开 (略) 会同正安街 (略) 负责,土地竞得人应积极配合。
(二)竞得人取得该宗地使用权后, (略) 内没 (略) 的,须 (略) 成立一家独立的具有法人 (略) (即项目公司),并在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后对项目地块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三)相关规定。申请人、竞得人或受让人应严格执 (略) 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实施项目开发建设。
1.申请人、竞得人或受让人应对本宗地规划条件及附图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实施开发建设应严格遵守规划指标要求。
2.申请人、竞得人或受让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申请人或竞得人或受让人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申请人、竞得人或受让人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购地资金来源审查。申请人、竞得人或受让人应提交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结论中应明确说明上述事项和内容。申请人可在报名时先行提交属于自有资金的承诺书,待竞得土地后再行提供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
3.对于经审查购地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出让人将依据本竞买须知相关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分别采取取消参与竞买资格、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并结合实际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四)竞得人在缴清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后,可将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地块,按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比例和规划设计要求,分期、分宗申请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五)受让竞买人应当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该地块以现状净地出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该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现状、现有基础设施、规划限制条件( (略) 铺设、建筑占地应后退的红线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相关瑕疵和有关政策规定,并愿意自行承担标的瑕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六)地 (略) (略) 《关于贯彻落实 < (略) 地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国土房管规发〔2016〕4号)和《 (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票改革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府办发〔2017〕116号)要求办理, (略) (略) 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略)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
十一、信息查询和资料下载
(一)信息查询:有意竞买者可登 (略) 场网(http://**) (略) 公共 (略) ( (略) )(http://**)查询相关信息。
(二)资料下载:请于2024年11月5日 (略) 公共 (略) ( (略) )(http://**)下载《 (略)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略) (略) 规划和 (略) ,电话:023-*(联系人: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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