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元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河北省元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元氏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元自然资告字[2024]17号
经元氏县人民政府批准,元氏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 (略) 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 地 编 号 | 地 块 位 置 | 出让 年限 | 土地 用途 | 面积 (m2)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容积 率 | 绿地 率 | 建筑 密度 | ||||||||
(2024)31号 | 城 (略) | 50年 | 工业 用地 | (略) | R≥0.8 | ≤15% | ≥45% | 7573 | 3787 | 10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拍卖出让文件索取
申请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前 (略) 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5日前, (略) 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6时前,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1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拍卖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
拍卖地点: (略)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工业地块为“标准地”,指标要求按照河北元氏经 (略) 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工业地块“标准地”出让条件(2024年度第11批次)》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2、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宗地条件以现状为准。
4、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143号
联系电话:0311-(略)
联系人 :商先生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元氏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元自然资告字[2024]17号
经元氏县人民政府批准,元氏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 (略) 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 地 编 号 | 地 块 位 置 | 出让 年限 | 土地 用途 | 面积 (m2)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容积 率 | 绿地 率 | 建筑 密度 | ||||||||
(2024)31号 | 城 (略) | 50年 | 工业 用地 | (略) | R≥0.8 | ≤15% | ≥45% | 7573 | 3787 | 10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拍卖出让文件索取
申请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前 (略) 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5日前, (略) 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6时前,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1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拍卖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
拍卖地点: (略)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工业地块为“标准地”,指标要求按照河北元氏经 (略) 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工业地块“标准地”出让条件(2024年度第11批次)》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2、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宗地条件以现状为准。
4、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143号
联系电话:0311-(略)
联系人 :商先生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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