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与甘肃火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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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与甘肃火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

根据中国信达 (略) (略) 与甘肃 (略) 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信甘-A-2024-0032),中国信达 (略) (略) 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甘肃 (略) 。中国信达 (略) (略) 与甘肃 (略) 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甘肃 (略) 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甘肃 (略) 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和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 (略) (略)

甘肃 (略)

2024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高含

根据中国信达 (略) (略) 与甘肃 (略) 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信甘-A-2024-0032),中国信达 (略) (略) 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甘肃 (略) 。中国信达 (略) (略) 与甘肃 (略) 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甘肃 (略) 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甘肃 (略) 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和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 (略) (略)

甘肃 (略)

2024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高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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