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杨成庄乡闫家塚村征收土地预公告〔2024〕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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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杨成庄乡闫家塚村征收土地预公告〔2024〕174号

(略) (略) 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略) 征告字〔2024〕17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杨成庄乡闫家塚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 (略) 团泊 (略) 17-27单元(三 (略) )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略) 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团泊 (略) 海泽道南侧、星云湖道东侧的集体土地,面积约5.7782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拟申请用地项目四至范围:东至团泊 (略) (略) 、南至团泊 (略) 澜泽道、西至团泊 (略) 星云湖道、北至团泊 (略) 海泽道。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杨成庄乡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 (略) (略) ,将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23日

地 址:新湖广场14号楼 邮 编:(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岳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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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略) 征告字〔2024〕17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杨成庄乡闫家塚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 (略) 团泊 (略) 17-27单元(三 (略) )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略) 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团泊 (略) 海泽道南侧、星云湖道东侧的集体土地,面积约5.7782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拟申请用地项目四至范围:东至团泊 (略) (略) 、南至团泊 (略) 澜泽道、西至团泊 (略) 星云湖道、北至团泊 (略) 海泽道。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杨成庄乡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 (略) (略) ,将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23日

地 址:新湖广场14号楼 邮 编:(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岳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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