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津宁公告〔2024〕61号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天津北10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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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津宁公告〔2024〕61号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天津北10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宁河镇鲁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T056(大同~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核准的批复》,用于大同~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天津北10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面积约为15.4793公顷,为宁河镇鲁庄村土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9日,由宁河镇人民政府、市 (略) (略) ,赴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11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 (略) (略) 芦 (略) 72号

邮编:#

联系人:晁莺歌

联系电话:#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2



附件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宁河镇鲁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T056(大同~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核准的批复》,用于大同~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天津北10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面积约为15.4793公顷,为宁河镇鲁庄村土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9日,由宁河镇人民政府、市 (略) (略) ,赴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11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 (略) (略) 芦 (略) 72号

邮编:#

联系人:晁莺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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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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