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儒岙镇庄山村岭塘岗建筑用砂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绍矿交公告20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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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儒岙镇庄山村岭塘岗建筑用砂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绍矿交公告20153号

新昌县儒岙镇庄山村岭塘岗建筑用砂矿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
绍矿交公告〔201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14号)、《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发〔2011〕18号)、《浙江 (略) 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浙土资发〔2013〕75号)、《 (略) 矿业权出让交易办法(试行)》(绍市土资发〔2011〕86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受新昌县 (略) 委托, (略) 土地矿产交 (略) 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新昌县儒岙镇庄山村岭塘岗建筑用砂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出让人:新昌县 (略)
(二)采矿权名称:新昌县儒岙镇庄山村岭塘岗建筑用砂矿
(三)矿区位置:新昌县儒岙镇庄山村岭塘岗
(四)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五)矿区范围: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圈定(坐标详见挂牌出让须知),矿区面积约0.1132平方公里,开采深度自+436米至+396米。
(六)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7年
(七)开采规模:#吨/ 年
(八)矿区资源储量:经新土矿储备字〔2014〕02号备案的《浙江省新昌县儒岙镇庄山村岭塘岗建筑用砂矿勘查地质报告》估算,矿区范围内建筑用砂矿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158.#立方米,其中全风化花岗岩130.#立方米(279.#吨),强风化花岗岩28.#立方米(71.#吨)。
二、竞买人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应在保留期(1年)内,持有关资料与新昌县 (略) 签订《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等协议,足额缴纳治理备用金、土地复垦履约金等费用后,方可申请领取采矿许可证。
2、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在6个月内进行建设或生产,并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新昌县 (略) 组织评审并通过;在方案备案满一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3、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开采规模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资源开发。
四、有关时间规定及挂牌文件获取
(一)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9日。
2、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上午8:30起至2015年10月30日上午11:00时止。
3、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上午8:30起至2015年11月2日下午15:00时止。
(二)挂牌文件获取
挂牌文件 (略) 上下载获取(本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上传),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http://**), (略) 子系统,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相关资料。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 (略) 上挂牌活动,请先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请参阅“浙江 (略) 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0571-#;地址: (略) (略) 631号晶晖商务大厦13楼F座。
五、竞买保证金及竞价规则
(一)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略) 上报名时间即2015年10月20日上午8:30起至2015年10月30日上午11:00时内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上午11:00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竞买保证金由竞买申请人缴纳,从竞买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二)竞价规则
本 (略) 上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元,不设底价,增价幅度为#元或#元的整数倍,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网上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 (略) 上限时竞价程序。
六、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一)采矿权出让所得
受让人须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采矿权出让所得。出让所得不包括治理备用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复垦费等其他依法依规需缴纳的费用。
(二) (略) 理费
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昌县儒岙镇庄山村岭塘岗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公开有偿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新政复〔2015〕42号),该宗采矿权经当地镇政 (略) 理,费用共计1003.#元,由采矿权受让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另行一次性支付给儒岙镇人民政府。
(三)治理备用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复垦费等费用
治理备用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复垦费等其他依法依规需缴纳的费用,按相关规定缴纳。
(四)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出让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竞得人在接到受让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领取《矿业权成交公示结果告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竞得人需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浙价服〔2013〕242号)向交易中心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七、注意事项
(一)工商注册地不在新昌的企业,在竞得该采矿权后,须在新昌县以竞得企业为唯一投资 (略) , (略) 办理采矿权受让和登记有关手续。工商注册地在新昌的企业,如竞得 (略) 受让采矿权的,也可按以 (略) 办理。 (略) 受让采矿权的竞得人,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新昌县工商部门预登记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该宗采 (略) 范围内有 (略) 理由所在地儒岙镇人民政 (略) 理并负责解释,受让人需与儒岙镇人民政府签订《采矿权无障碍施工保障协议》,按时支 (略) 理费,具体情况请咨询镇政府。
(三)本 (略) 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对须知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并接受,若竞得人不能按照出让须知里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即视为违约,交易中心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人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采矿权另行出让。
(四)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要认真踏勘,详细了解矿业权有关情况,慎重决策。
(五)参加本 (略) 上挂牌出让,对申请参 (略) 上交易系统的有关问题请咨询交易机构,需实地踏勘采矿权或采矿权有关问题请咨询当地。
八、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略) 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交易业务)周女士 电话:0575-#
(网络业务)李先生 电话:0575-#
实地踏勘联系人:
新昌县 (略) :竺先生 电话:0575-#
新昌县儒岙镇人民政府:周先生 电话:0575-#
九、未尽事宜, (略) 上挂牌出让须知。
(略) 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新昌县 (略)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新昌县儒岙镇庄山村岭塘岗建筑用砂矿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
绍矿交公告〔201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14号)、《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发〔2011〕18号)、《浙江 (略) 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浙土资发〔2013〕75号)、《 (略) 矿业权出让交易办法(试行)》(绍市土资发〔2011〕86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受新昌县 (略) 委托, (略) 土地矿产交 (略) 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新昌县儒岙镇庄山村岭塘岗建筑用砂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出让人:新昌县 (略)
(二)采矿权名称:新昌县儒岙镇庄山村岭塘岗建筑用砂矿
(三)矿区位置:新昌县儒岙镇庄山村岭塘岗
(四)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五)矿区范围: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圈定(坐标详见挂牌出让须知),矿区面积约0.1132平方公里,开采深度自+436米至+396米。
(六)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7年
(七)开采规模:#吨/ 年
(八)矿区资源储量:经新土矿储备字〔2014〕02号备案的《浙江省新昌县儒岙镇庄山村岭塘岗建筑用砂矿勘查地质报告》估算,矿区范围内建筑用砂矿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158.#立方米,其中全风化花岗岩130.#立方米(279.#吨),强风化花岗岩28.#立方米(71.#吨)。
二、竞买人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应在保留期(1年)内,持有关资料与新昌县 (略) 签订《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等协议,足额缴纳治理备用金、土地复垦履约金等费用后,方可申请领取采矿许可证。
2、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在6个月内进行建设或生产,并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新昌县 (略) 组织评审并通过;在方案备案满一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3、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开采规模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资源开发。
四、有关时间规定及挂牌文件获取
(一)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9日。
2、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上午8:30起至2015年10月30日上午11:00时止。
3、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上午8:30起至2015年11月2日下午15:00时止。
(二)挂牌文件获取
挂牌文件 (略) 上下载获取(本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上传),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http://**), (略) 子系统,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相关资料。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 (略) 上挂牌活动,请先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请参阅“浙江 (略) 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0571-#;地址: (略) (略) 631号晶晖商务大厦13楼F座。
五、竞买保证金及竞价规则
(一)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略) 上报名时间即2015年10月20日上午8:30起至2015年10月30日上午11:00时内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上午11:00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竞买保证金由竞买申请人缴纳,从竞买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二)竞价规则
本 (略) 上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元,不设底价,增价幅度为#元或#元的整数倍,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网上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 (略) 上限时竞价程序。
六、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一)采矿权出让所得
受让人须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采矿权出让所得。出让所得不包括治理备用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复垦费等其他依法依规需缴纳的费用。
(二) (略) 理费
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昌县儒岙镇庄山村岭塘岗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公开有偿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新政复〔2015〕42号),该宗采矿权经当地镇政 (略) 理,费用共计1003.#元,由采矿权受让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另行一次性支付给儒岙镇人民政府。
(三)治理备用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复垦费等费用
治理备用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复垦费等其他依法依规需缴纳的费用,按相关规定缴纳。
(四)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出让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竞得人在接到受让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领取《矿业权成交公示结果告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竞得人需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浙价服〔2013〕242号)向交易中心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七、注意事项
(一)工商注册地不在新昌的企业,在竞得该采矿权后,须在新昌县以竞得企业为唯一投资 (略) , (略) 办理采矿权受让和登记有关手续。工商注册地在新昌的企业,如竞得 (略) 受让采矿权的,也可按以 (略) 办理。 (略) 受让采矿权的竞得人,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新昌县工商部门预登记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该宗采 (略) 范围内有 (略) 理由所在地儒岙镇人民政 (略) 理并负责解释,受让人需与儒岙镇人民政府签订《采矿权无障碍施工保障协议》,按时支 (略) 理费,具体情况请咨询镇政府。
(三)本 (略) 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对须知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并接受,若竞得人不能按照出让须知里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即视为违约,交易中心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人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采矿权另行出让。
(四)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要认真踏勘,详细了解矿业权有关情况,慎重决策。
(五)参加本 (略) 上挂牌出让,对申请参 (略) 上交易系统的有关问题请咨询交易机构,需实地踏勘采矿权或采矿权有关问题请咨询当地。
八、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略) 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交易业务)周女士 电话:0575-#
(网络业务)李先生 电话:0575-#
实地踏勘联系人:
新昌县 (略) :竺先生 电话:0575-#
新昌县儒岙镇人民政府:周先生 电话:0575-#
九、未尽事宜, (略) 上挂牌出让须知。
(略) 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新昌县 (略)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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