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公告
诏安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公告
诏安县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公告
(诏自然资拍告字[2020]03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诏安县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建设期限(月)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建筑层数(层) | 计容建筑面积(㎡) | |||||||
P2019-04号 | 诏安县 (略) | *.6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 | >1.0 ≤2.5 | ≤20% | ≥30% | <80 | ≤26 | >*.6 ≤* | * | 4840 | 30 |
备注:1、该地块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10%。 2、配建设施中,该地块党群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3、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执行,具体位置及四至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4、该地块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综[2016]393号文)列为失信行为人“黑名单”或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11月11日 至 2020年1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诏安县 (略) 办公大楼205室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11日 至 2020年1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诏安县 (略) 办公大楼205室土地收购储备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1月3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12月1日9:30在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会议室(南诏 (略) 109号)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不足2人,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2.本次拍卖地块出让成交价款均为土地出让金,包含规划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但不包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办证费、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及其它相关涉及的费用。
3.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
4.其它事项详见《拍卖出让须知》及相关文件,本公告与拍卖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拍卖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596—*
联 系 人:小陈、小林
开户单位:诏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 (略) 诏安支行
(账号:**)
开户单位:诏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 (略) 诏安县支行
(账号:*889)
开户单位:诏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 (略) 诏安支行
(账号:*)
开户单位:诏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桥东信用社
(账号:**)
诏安县 (略)
2020年11月11日
诏安县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公告
(诏自然资拍告字[2020]03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诏安县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建设期限(月)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建筑层数(层) | 计容建筑面积(㎡) | |||||||
P2019-04号 | 诏安县 (略) | *.6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 | >1.0 ≤2.5 | ≤20% | ≥30% | <80 | ≤26 | >*.6 ≤* | * | 4840 | 30 |
备注:1、该地块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10%。 2、配建设施中,该地块党群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3、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执行,具体位置及四至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4、该地块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综[2016]393号文)列为失信行为人“黑名单”或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11月11日 至 2020年1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诏安县 (略) 办公大楼205室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11日 至 2020年1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诏安县 (略) 办公大楼205室土地收购储备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1月3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12月1日9:30在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会议室(南诏 (略) 109号)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不足2人,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2.本次拍卖地块出让成交价款均为土地出让金,包含规划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但不包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办证费、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及其它相关涉及的费用。
3.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
4.其它事项详见《拍卖出让须知》及相关文件,本公告与拍卖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拍卖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596—*
联 系 人:小陈、小林
开户单位:诏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 (略) 诏安支行
(账号:**)
开户单位:诏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 (略) 诏安县支行
(账号:*889)
开户单位:诏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 (略) 诏安支行
(账号:*)
开户单位:诏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桥东信用社
(账号:**)
诏安县 (略)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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