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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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 网挂[2024]036号

  • (略) 人民政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化率(%)出让年限(年)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增价规则及幅度
    *
    大公镇
    3195
    商业/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1 < 容积率 ≤ 2.6建筑密度 ≤ 55建筑限高 ≤ 806 ≤ 绿化率40311.832311.83210 (元/平方米)

  • 二、竞买资格:本次出让土地的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07日 至2024年11月26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上挂牌出让,通过海安县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4日,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04日15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http://**),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 地块编号:*;

    •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5时00分;

    •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5时00分;

    •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6日16时0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1.竞得 (略) 外注册企业, (略) 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竞得 (略) 内注册企业,拟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按规定申请。在项目竣工前,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本条 (略) 负责落实,大公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不按规定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将取消其中买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得人于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将土地出让金缴清。 3.土地交付:本次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交付义务由大公镇人民政府履行,于竞得人缴清土地出让金后1个月内划交土地。因土地交付产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大公镇人民政府和竞得人承担,与出让人无关。 4.开竣工约定: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开工,土地交付后24个月内竣工。 5.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6.本公告 (略) 自然资 (略) 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 联系地址: (略) (略) 22号

    • 联系电话:0513-*

    • 联系人:曹艳燕 崔建军

    •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开户行:竞买 (略) 上自行选定 账号: (略) 自动确定


  • (略) 自然资 (略)

  • 2024年11月07日
  •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 网挂[2024]036号

  • (略) 人民政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化率(%)出让年限(年)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增价规则及幅度
    *
    大公镇
    3195
    商业/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1 < 容积率 ≤ 2.6建筑密度 ≤ 55建筑限高 ≤ 806 ≤ 绿化率40311.832311.83210 (元/平方米)

  • 二、竞买资格:本次出让土地的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07日 至2024年11月26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上挂牌出让,通过海安县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4日,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04日15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http://**),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 地块编号:*;

    •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5时00分;

    •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5时00分;

    •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6日16时0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1.竞得 (略) 外注册企业, (略) 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竞得 (略) 内注册企业,拟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按规定申请。在项目竣工前,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本条 (略) 负责落实,大公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不按规定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将取消其中买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得人于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将土地出让金缴清。 3.土地交付:本次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交付义务由大公镇人民政府履行,于竞得人缴清土地出让金后1个月内划交土地。因土地交付产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大公镇人民政府和竞得人承担,与出让人无关。 4.开竣工约定: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开工,土地交付后24个月内竣工。 5.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6.本公告 (略) 自然资 (略) 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 联系地址: (略) (略) 22号

    • 联系电话:0513-*

    • 联系人:曹艳燕 崔建军

    •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开户行:竞买 (略) 上自行选定 账号: (略) 自动确定


  • (略) 自然资 (略)

  • 202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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