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塘埔路5号宿舍楼第一层南侧两处店面及北侧一处仓储用房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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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塘埔路5号宿舍楼第一层南侧两处店面及北侧一处仓储用房招租

项目编号: #N2024J007

项目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塘埔路5号宿舍楼第一层南侧两处店面及北侧一处仓储用房招租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厦门集 (略) (略)

转让标的 (略) : (略)

挂牌价格: #.92

挂牌期间: 14

挂牌日期: 2024-11-07 00:00:00

交易方式: None

转让说明事项: 1、自交房之日起计算,前2年月租金为中标价,从第3年开始,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每季度结算一次。由承租人在每个支付期限开始的前十天内支付给出租人,首期租金的支付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承租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竞得标的三个月的租金(以租期内第一年月租金计算)作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时,承租人无过错行为,则由出租人无息退还。3、承租人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装修/改造/设备安装方案应事先以书面方式征得出租方及物 (略) 书面同意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如消防、环保、卫生等)申请取得相关批文批件后方可施工。4、承租方不得对所承租房产转让、转租、转包分包、转借、承租权抵押,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并应符合环保、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如有发生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况,视为承租方主动终止合同,招租方将立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5、标的房产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竞价保证金,并持原《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竞价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该项权利。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发布时间: 2024-11-07 17:42:41

项目编号: #N2024J007

项目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塘埔路5号宿舍楼第一层南侧两处店面及北侧一处仓储用房招租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厦门集 (略) (略)

转让标的 (略) : (略)

挂牌价格: #.84

挂牌期间: 14

挂牌日期: 2024-11-07 00:00:00

交易方式: None

转让说明事项: 1、自交房之日起计算,前2年月租金为中标价,从第3年开始,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每季度结算一次。由承租人在每个支付期限开始的前十天内支付给出租人,首期租金的支付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承租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竞得标的三个月的租金(以租期内第一年月租金计算)作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时,承租人无过错行为,则由出租人无息退还。3、承租人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装修/改造/设备安装方案应事先以书面方式征得出租方及物 (略) 书面同意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如消防、环保、卫生等)申请取得相关批文批件后方可施工。4、承租方不得对所承租房产转让、转租、转包分包、转借、承租权抵押,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并应符合环保、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如有发生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况,视为承租方主动终止合同,招租方将立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5、标的房产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竞价保证金,并持原《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竞价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该项权利。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发布时间: 2024-11-07 17:42:41

项目编号: #N2024J007

项目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塘埔路5号宿舍楼第一层南侧两处店面及北侧一处仓储用房招租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厦门集 (略) (略)

转让标的 (略) : (略)

挂牌价格: #.08

挂牌期间: 14

挂牌日期: 2024-11-07 00:00:00

交易方式: None

转让说明事项: 1、自交房之日起计算,前2年月租金为中标价,从第3年开始,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每季度结算一次。由承租人在每个支付期限开始的前十天内支付给出租人,首期租金的支付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承租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竞得标的三个月的租金(以租期内第一年月租金计算)作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时,承租人无过错行为,则由出租人无息退还。3、承租人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装修/改造/设备安装方案应事先以书面方式征得出租方及物 (略) 书面同意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如消防、环保、卫生等)申请取得相关批文批件后方可施工。4、承租方不得对所承租房产转让、转租、转包分包、转借、承租权抵押,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并应符合环保、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如有发生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况,视为承租方主动终止合同,招租方将立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5、标的房产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竞价保证金,并持原《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竞价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该项权利。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发布时间: 2024-11-07 17:42:41

项目编号: #N2024J007

项目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塘埔路5号宿舍楼第一层南侧两处店面及北侧一处仓储用房招租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厦门集 (略) (略)

转让标的 (略) : (略)

挂牌价格: #.92

挂牌期间: 14

挂牌日期: 2024-11-07 00:00:00

交易方式: None

转让说明事项: 1、自交房之日起计算,前2年月租金为中标价,从第3年开始,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每季度结算一次。由承租人在每个支付期限开始的前十天内支付给出租人,首期租金的支付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承租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竞得标的三个月的租金(以租期内第一年月租金计算)作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时,承租人无过错行为,则由出租人无息退还。3、承租人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装修/改造/设备安装方案应事先以书面方式征得出租方及物 (略) 书面同意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如消防、环保、卫生等)申请取得相关批文批件后方可施工。4、承租方不得对所承租房产转让、转租、转包分包、转借、承租权抵押,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并应符合环保、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如有发生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况,视为承租方主动终止合同,招租方将立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5、标的房产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竞价保证金,并持原《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竞价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该项权利。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发布时间: 2024-11-07 17:42:41

项目编号: #N2024J007

项目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塘埔路5号宿舍楼第一层南侧两处店面及北侧一处仓储用房招租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厦门集 (略) (略)

转让标的 (略) : (略)

挂牌价格: #.84

挂牌期间: 14

挂牌日期: 2024-11-07 00:00:00

交易方式: None

转让说明事项: 1、自交房之日起计算,前2年月租金为中标价,从第3年开始,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每季度结算一次。由承租人在每个支付期限开始的前十天内支付给出租人,首期租金的支付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承租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竞得标的三个月的租金(以租期内第一年月租金计算)作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时,承租人无过错行为,则由出租人无息退还。3、承租人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装修/改造/设备安装方案应事先以书面方式征得出租方及物 (略) 书面同意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如消防、环保、卫生等)申请取得相关批文批件后方可施工。4、承租方不得对所承租房产转让、转租、转包分包、转借、承租权抵押,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并应符合环保、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如有发生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况,视为承租方主动终止合同,招租方将立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5、标的房产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竞价保证金,并持原《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竞价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该项权利。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发布时间: 2024-11-07 17:42:41

项目编号: #N2024J007

项目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塘埔路5号宿舍楼第一层南侧两处店面及北侧一处仓储用房招租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厦门集 (略) (略)

转让标的 (略) : (略)

挂牌价格: #.08

挂牌期间: 14

挂牌日期: 2024-11-07 00:00:00

交易方式: None

转让说明事项: 1、自交房之日起计算,前2年月租金为中标价,从第3年开始,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每季度结算一次。由承租人在每个支付期限开始的前十天内支付给出租人,首期租金的支付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承租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竞得标的三个月的租金(以租期内第一年月租金计算)作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时,承租人无过错行为,则由出租人无息退还。3、承租人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装修/改造/设备安装方案应事先以书面方式征得出租方及物 (略) 书面同意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如消防、环保、卫生等)申请取得相关批文批件后方可施工。4、承租方不得对所承租房产转让、转租、转包分包、转借、承租权抵押,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并应符合环保、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如有发生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况,视为承租方主动终止合同,招租方将立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5、标的房产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竞价保证金,并持原《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竞价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该项权利。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发布时间: 2024-11-07 17: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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