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荆中路60号荆州市中心医院城中院区房产、土地及设备整体转让项目
荆州市荆中路60号荆州市中心医院城中院区房产、土地及设备整体转让项目
【发稿时间 :2024-11-08阅读次数:】
荆州市荆中路60号荆州市中心医院城中院区房产、土地及设备整体转让项目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R2024HB*
转让底价*.*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
(略) :湖北省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0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12-05 |
保证金(万元) | 500 | ||
交易机构: |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魏经理 0716-* | ||
转让方 | (略) (略) |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项目名称 | 荆州市荆中路60号荆州市中心医院城中院区房产、土地及设备整体转让项目 |
转让底价 | *.*元 |
挂牌日期 | 2024-11-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05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区房产、土地及设备,明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鄂德资评报字【2024】第0106号)中《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略) - (略) - (略) (略) (略) (略) (略) 区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区房产、土地及设备,明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鄂德资评报字【2024】第0106号)中《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挂牌价*万元为不含税价格。 2.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看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实物及设备实物等),并自行到房产、土地、规划等部门查询了解相关变性、变更及过户政策,转让方 (略) 按标的现状挂牌转让,不承担标的资产能否变性、变更及过户责任,受让方自行完成转让后标的变性、变更、过户手续并承担上述所有责任, 房产及土地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由受让方自负。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现状和瑕疵知晓和认可,不得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而向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转让方、 (略) 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4.本次标的成交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转让方及受让方在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5.标的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因土地使用权用途和土地使用权性质发生改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方在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以资产现状为准交付,如转让标的涉及的资产、土地不动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实物现场及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7.受让方须同意在成交后,继续将内科2号楼及放疗中心楼、制 (略) (略) 无偿使用,开设便民门诊及 (略) ,直至全 (略) 区。 8.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和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9.其他未约定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及《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
其他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其他说明信息 | 本次转让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区房产、土地及设备,明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鄂德资评报字【2024】第0106号)中《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08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受让方须在交清全部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后根据《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资产移交。 5.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报名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和第三方代为支付。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500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 ——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优先扣取交易双方按约定应支付 (略) 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交易价款全款、产权交易费用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勘测时间 | 公告期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 |
勘测地点 | (略) (略) (略) (略) (略) 区 |
联系人姓名 | 张主任 |
联系人电话 |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估值机构 | 湖北德势弘房 (略)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评估基准日 | 2024-08-14 |
评估值(万元) | *.44 |
公示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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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 :2024-11-08阅读次数:】
荆州市荆中路60号荆州市中心医院城中院区房产、土地及设备整体转让项目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R2024HB*
转让底价*.*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
(略) :湖北省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0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12-05 |
保证金(万元) | 500 | ||
交易机构: |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魏经理 0716-* | ||
转让方 | (略) (略) |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项目名称 | 荆州市荆中路60号荆州市中心医院城中院区房产、土地及设备整体转让项目 |
转让底价 | *.*元 |
挂牌日期 | 2024-11-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05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区房产、土地及设备,明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鄂德资评报字【2024】第0106号)中《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略) - (略) - (略) (略) (略) (略) (略) 区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区房产、土地及设备,明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鄂德资评报字【2024】第0106号)中《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挂牌价*万元为不含税价格。 2.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看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实物及设备实物等),并自行到房产、土地、规划等部门查询了解相关变性、变更及过户政策,转让方 (略) 按标的现状挂牌转让,不承担标的资产能否变性、变更及过户责任,受让方自行完成转让后标的变性、变更、过户手续并承担上述所有责任, 房产及土地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由受让方自负。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现状和瑕疵知晓和认可,不得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而向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转让方、 (略) 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4.本次标的成交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转让方及受让方在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5.标的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因土地使用权用途和土地使用权性质发生改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方在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以资产现状为准交付,如转让标的涉及的资产、土地不动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实物现场及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7.受让方须同意在成交后,继续将内科2号楼及放疗中心楼、制 (略) (略) 无偿使用,开设便民门诊及 (略) ,直至全 (略) 区。 8.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和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9.其他未约定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及《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
其他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其他说明信息 | 本次转让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区房产、土地及设备,明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鄂德资评报字【2024】第0106号)中《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08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受让方须在交清全部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后根据《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资产移交。 5.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报名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和第三方代为支付。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500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 ——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优先扣取交易双方按约定应支付 (略) 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交易价款全款、产权交易费用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勘测时间 | 公告期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 |
勘测地点 | (略) (略) (略) (略) (略) 区 |
联系人姓名 | 张主任 |
联系人电话 |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估值机构 | 湖北德势弘房 (略)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评估基准日 | 2024-08-14 |
评估值(万元)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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