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公示汉土出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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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公示汉土出告字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略) (略) 经 (略) 分局委托,我中心于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9日 (略) 上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03-2

地块位置

(略) 铺镇贺坎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

6782.3㎡

出让年期

50年

成交价

(万元)

356.071

受让单位

汉中汉溪 (略)

备注:

*-03-2号宗地按“标准地”出让,依据2023年第5次收储会研究确定的六项控制性指标执行。

(一)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不小于*元/亩;

(二)亩均税收:不小于*元/亩;

(三)用地标准:①建筑系数:≥40%;②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用地总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面积的15%;

(四)建筑容积率:≥0.8;

(五)能耗标准:①单位能耗增加值:*元/吨;②单位碳排放增加值:0.*元/吨;

(六)装配式建筑:低多层建筑装配率不应低于22%,中高层建筑装配率不应低于18%,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的20%。

特别约定: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个工作 (略) (略) 经 (略) 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一次性缴清出让价款,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二、公示期: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7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与南团 (略) 口东南角金格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916)*

电子邮箱:*@*63.com

(略) (略)

(略) (略) 经 (略) 分局

2024年11月11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略) (略) 经 (略) 分局委托,我中心于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9日 (略) 上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03-2

地块位置

(略) 铺镇贺坎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

6782.3㎡

出让年期

50年

成交价

(万元)

356.071

受让单位

汉中汉溪 (略)

备注:

*-03-2号宗地按“标准地”出让,依据2023年第5次收储会研究确定的六项控制性指标执行。

(一)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不小于*元/亩;

(二)亩均税收:不小于*元/亩;

(三)用地标准:①建筑系数:≥40%;②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用地总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面积的15%;

(四)建筑容积率:≥0.8;

(五)能耗标准:①单位能耗增加值:*元/吨;②单位碳排放增加值:0.*元/吨;

(六)装配式建筑:低多层建筑装配率不应低于22%,中高层建筑装配率不应低于18%,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的20%。

特别约定: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个工作 (略) (略) 经 (略) 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一次性缴清出让价款,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二、公示期: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7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与南团 (略) 口东南角金格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916)*

电子邮箱:*@*63.com

(略) (略)

(略) (略) 经 (略) 分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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