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源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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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源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固定资产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略) 新资源 (略) (略) 置涉及的固定资产项目编号#
挂牌开始时间2024-11-11 11:00挂牌截止时间2024-11-22 17:30
项目交易分类实物交易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是否首次发布
联系人万涛联系电话#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略) 新资源 (略) 注册地(住所)新疆维吾 (略) · (略) · (略)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法定代表人李志于社会信用统一代码#68D
注册资本#.#元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略) 新资源 (略) (略) 置涉及的固定资产标的编号#
账面价值#.00元评估结果#.00元
转让底价#.00元
保证金#.0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11-22 17:30
评估机构新疆 (略) 评估基准日2024-09-06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核准备案日期2024-10-2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新资源 (略) 批准文(件)号支委会会议纪要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略) 或监管部门名称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重要信息披露1、转让标的的转让, (略) 置资产明细表所载,资产明细表在转让方认为需对外公示的相关资料中。 2、转让标的竞价成交但并末办理交割手续前,受让方对转让标的进行修理 (略) 理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3、 (略) 置:若竞价成功,受让方按约定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若竞价不成功,交易中心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受让方;成交后受让方悔拍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价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及相关损失。 4、意向受让方需亲自勘验标的,并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交易中心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地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申请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与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勘验标的时间:工作日均可。联系人:万涛,电话:#。 5、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公告内容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直到有意向受让方报名或房产评估报告到期;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以转让底价协议成交;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意向受让方和成交价格,每次竞价加价增幅为1000元。6、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咨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受让方确认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并同意按现状接收,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瑕疵为由要求转让方或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责任或主张任何权利。7、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末按期签署《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自行补足差额的权利。
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 (略) (略) 置所有资产整体转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转让方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双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3、本次转让确认中标意向方后,受让方须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签署《交易合同》,付清剩余价款,因受让方原因造成延期超过15日的视作受让方放弃转让标的,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4、受让方逾期未支付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项目经办人:黄慧;电话:0991-#。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991-#、0991-#
联系地址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5楼507室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略) 新资源 (略) (略) 置涉及的固定资产项目编号#
挂牌开始时间2024-11-11 11:00挂牌截止时间2024-11-22 17:30
项目交易分类实物交易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是否首次发布
联系人万涛联系电话#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略) 新资源 (略) 注册地(住所)新疆维吾 (略) · (略) · (略)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法定代表人李志于社会信用统一代码#68D
注册资本#.#元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略) 新资源 (略) (略) 置涉及的固定资产标的编号#
账面价值#.00元评估结果#.00元
转让底价#.00元
保证金#.0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11-22 17:30
评估机构新疆 (略) 评估基准日2024-09-06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核准备案日期2024-10-2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新资源 (略) 批准文(件)号支委会会议纪要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略) 或监管部门名称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重要信息披露1、转让标的的转让, (略) 置资产明细表所载,资产明细表在转让方认为需对外公示的相关资料中。 2、转让标的竞价成交但并末办理交割手续前,受让方对转让标的进行修理 (略) 理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3、 (略) 置:若竞价成功,受让方按约定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若竞价不成功,交易中心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受让方;成交后受让方悔拍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价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及相关损失。 4、意向受让方需亲自勘验标的,并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交易中心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地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申请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与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勘验标的时间:工作日均可。联系人:万涛,电话:#。 5、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公告内容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直到有意向受让方报名或房产评估报告到期;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以转让底价协议成交;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意向受让方和成交价格,每次竞价加价增幅为1000元。6、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咨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受让方确认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并同意按现状接收,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瑕疵为由要求转让方或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责任或主张任何权利。7、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末按期签署《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自行补足差额的权利。
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 (略) (略) 置所有资产整体转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转让方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双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3、本次转让确认中标意向方后,受让方须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签署《交易合同》,付清剩余价款,因受让方原因造成延期超过15日的视作受让方放弃转让标的,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4、受让方逾期未支付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项目经办人:黄慧;电话:0991-#。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991-#、0991-#
联系地址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5楼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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