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青浦区金泽镇培爱路北侧02-01地块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青浦区金泽镇培爱路北侧02-01地块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
1 | (1)公共服务设施: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650平方米(计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居民委员会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活动室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 (略) 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权属及运营管理要求:产权无偿移交金泽镇人民政府,由金泽镇运营管理。 (2)公共空间:地块内应设置室外硬质公共活动空间供居民休闲娱乐,占地面积不 (略) 总用地面积的1%( (略) 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建成后产权按《 (略) 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执行。 2、其他土地、规划建设条件: (1)按停车场库规范 (略) 域的标准执行,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得超过总配建停车位数量的15%,并应进一步征询交通部门意见; (2) (略) 围墙及门卫应退用地边界6米以上,形成入口景观空间、 (略) ,区分不同流线, (略) 品质,营造良 (略) 门户; (略) (略) 配建门卫室,其中主入口门卫室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且应配备卫生设施;小区主入口附近应设置地面访客停车位(不计入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数),访客车位数量按不小于配建机动车位总数的2%配置(最多设置15辆); (3)高层住宅应设置架空层,用作通道,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等公共用途,总面积不应小于居住建筑底层总面积的10%,并应与 (略) 内部环境一体化设计;架空层不得封闭,满足24小时对外开放; (4)02-01、05-04、06-01、07-01地块在符合建筑总量和建筑高度管控的要求下,单地块建筑量和住宅套数可在上述地块间统筹,具体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5)鼓励在住宅场地内设置连廊, (略) 提供公共开放空间; (6)地块内应设置环形步道,方 (略) 健身; (7)本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 (略) 先 (略) 规划建设导则》、《水乡客厅近零碳专项规划》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 (略) 水乡客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相关要求。 (8)地块建筑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3米,需处理好建筑与周边公共绿地的关系。 3、住宅管理要求: 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计*.78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4、自持物业要求: 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 (略) 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5、节能、节地等资源能源节约要求: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建筑单体预制率不应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应按以下规定建设及管理:沪建建材〔2019〕97号。 (2)项目应按照《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略) 绿色建设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2021]337号),出让宗地中建筑应当达到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提高建设标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 (3)项目应进行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光伏设计,光伏安装面积不低于屋面面积的30%。 6、BIM、 (略) 建设要求: (1)按照《关于进一 (略)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沪建建管联[2017]326号)等文件,项目全过程应采用BIM技术。 (2) (略) 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1%、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8%,具体指 (略)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 (略) (管委会) (略) 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 (略) 建设有关要求。 7、通信管理要求: (1)本地块范围内须 (略) 移动通信基站的预留位置,并预留传输管孔设施和电源容量设施。 (2)根据《 (略) 和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标准》(DG/*-2023),地块内建筑地下室及电梯井道须设置室内分布系统。 8、民防管理要求: 本地块地下出让范围内应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为*类,核武器抗力级别为核6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常6级,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护部。 |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4年12月01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略) (略) 757号
单 位: (略) (略) 规划和 (略)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林女士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 (略) 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 (略) 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略) 201号)予以发布。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
1 | (1)公共服务设施: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650平方米(计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居民委员会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活动室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 (略) 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权属及运营管理要求:产权无偿移交金泽镇人民政府,由金泽镇运营管理。 (2)公共空间:地块内应设置室外硬质公共活动空间供居民休闲娱乐,占地面积不 (略) 总用地面积的1%( (略) 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建成后产权按《 (略) 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执行。 2、其他土地、规划建设条件: (1)按停车场库规范 (略) 域的标准执行,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得超过总配建停车位数量的15%,并应进一步征询交通部门意见; (2) (略) 围墙及门卫应退用地边界6米以上,形成入口景观空间、 (略) ,区分不同流线, (略) 品质,营造良 (略) 门户; (略) (略) 配建门卫室,其中主入口门卫室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且应配备卫生设施;小区主入口附近应设置地面访客停车位(不计入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数),访客车位数量按不小于配建机动车位总数的2%配置(最多设置15辆); (3)高层住宅应设置架空层,用作通道,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等公共用途,总面积不应小于居住建筑底层总面积的10%,并应与 (略) 内部环境一体化设计;架空层不得封闭,满足24小时对外开放; (4)02-01、05-04、06-01、07-01地块在符合建筑总量和建筑高度管控的要求下,单地块建筑量和住宅套数可在上述地块间统筹,具体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5)鼓励在住宅场地内设置连廊, (略) 提供公共开放空间; (6)地块内应设置环形步道,方 (略) 健身; (7)本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 (略) 先 (略) 规划建设导则》、《水乡客厅近零碳专项规划》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 (略) 水乡客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相关要求。 (8)地块建筑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3米,需处理好建筑与周边公共绿地的关系。 3、住宅管理要求: 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计*.78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4、自持物业要求: 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 (略) 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5、节能、节地等资源能源节约要求: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建筑单体预制率不应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应按以下规定建设及管理:沪建建材〔2019〕97号。 (2)项目应按照《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略) 绿色建设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2021]337号),出让宗地中建筑应当达到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提高建设标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 (3)项目应进行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光伏设计,光伏安装面积不低于屋面面积的30%。 6、BIM、 (略) 建设要求: (1)按照《关于进一 (略)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沪建建管联[2017]326号)等文件,项目全过程应采用BIM技术。 (2) (略) 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1%、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8%,具体指 (略)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 (略) (管委会) (略) 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 (略) 建设有关要求。 7、通信管理要求: (1)本地块范围内须 (略) 移动通信基站的预留位置,并预留传输管孔设施和电源容量设施。 (2)根据《 (略) 和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标准》(DG/*-2023),地块内建筑地下室及电梯井道须设置室内分布系统。 8、民防管理要求: 本地块地下出让范围内应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为*类,核武器抗力级别为核6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常6级,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护部。 |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4年12月01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略) (略) 757号
单 位: (略) (略) 规划和 (略)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林女士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 (略) 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 (略) 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略) 201号)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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