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津宁公告〔2024〕56号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七里海生态移民外部配套排水工程—津宁辅道西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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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津宁公告〔2024〕56号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七里海生态移民外部配套排水工程—津宁辅道西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造(略)城镇冯台村、付台村、大王台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 (略) 七里海生态移民外部配套排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七里海生态移民外部配套排水工程—津宁辅道(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面积约为17.2566公顷,其中造(略)城镇冯台村约为3.8966公顷、付台村约为6.3870公顷、大王台村约为6.793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9月23日,由造(略)城镇人民政府、市 (略) (略) ,赴被征地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23日至10月10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 (略) (略) 芦 (略) 72号

邮编:(略)

联系人:晁莺歌

联系电话:(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造(略)城镇冯台村、付台村、大王台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 (略) 七里海生态移民外部配套排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七里海生态移民外部配套排水工程—津宁辅道(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面积约为17.2566公顷,其中造(略)城镇冯台村约为3.8966公顷、付台村约为6.3870公顷、大王台村约为6.793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9月23日,由造(略)城镇人民政府、市 (略) (略) ,赴被征地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23日至10月10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 (略) (略) 芦 (略) 72号

邮编:(略)

联系人:晁莺歌

联系电话:(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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