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海航海尚庭院产权式酒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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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海航海尚庭院产权式酒店项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协 (略) (略) 南侧 (略) 产权式酒店项目5016.78平方米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下空间基本情况

该项目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 (略) ,地表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23)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地表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产权式酒店占82.7%),地表土地面积为(略).79平方米,地表土地使用期限至2063年11月9日止。拟出让地块情况如下:

拟出让地下空间地 (略) (略) 南侧,地下空间投影坐标面积为5016.78平方米,地下空间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地下空间出让期限至2063年11月9日止。

此次拟供地下空间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地下空间已由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略) 进行了开发建设。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自市政府批准后公告之日起计。公示地点为海口 (略) 自然资 (略) (略) 站(http://**)。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地下空间有意向的,以书面方式将以下资料 (略) 自然资 (略) 收发文室(市政府第 (略) 15号楼南楼3041室):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

咨询地址: (略) (略) 政府第 (略) 15号楼北楼2013室,联系人:庄先生,电话0898-(略)。

四、确定供地方式

公示时限内,若该地下空间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若该地下空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将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3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协 (略) (略) 南侧 (略) 产权式酒店项目5016.78平方米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下空间基本情况

该项目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 (略) ,地表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23)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地表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产权式酒店占82.7%),地表土地面积为(略).79平方米,地表土地使用期限至2063年11月9日止。拟出让地块情况如下:

拟出让地下空间地 (略) (略) 南侧,地下空间投影坐标面积为5016.78平方米,地下空间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地下空间出让期限至2063年11月9日止。

此次拟供地下空间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地下空间已由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略) 进行了开发建设。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自市政府批准后公告之日起计。公示地点为海口 (略) 自然资 (略) (略) 站(http://**)。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地下空间有意向的,以书面方式将以下资料 (略) 自然资 (略) 收发文室(市政府第 (略) 15号楼南楼3041室):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

咨询地址: (略) (略) 政府第 (略) 15号楼北楼2013室,联系人:庄先生,电话0898-(略)。

四、确定供地方式

公示时限内,若该地下空间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若该地下空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将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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