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对甘肃中梁科贸有限公司部分债权债务重组处置方案公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对甘肃中梁科贸有限公司部分债权债务重组处置方案公示
中国信达 (略) (略) 拟对 (略) 部分债权进行债务重组。 (略) 置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该债权合计426.#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元。债务人位于 (略) (略) (略) 275号,该债权由吴均福、董莉莉提供保证担保。仇志宏以其名 (略) (略) (略) 街 (略) 709号第1单元26层2605室的61.33㎡住宅、饶宏斌以其名 (略) (略) 鼓楼巷街道颜家沟229号的60.26㎡住宅提供抵押。
目前,我分公司与抵押人仇志宏、饶宏斌达成部分债务重组意向,签署《债务重组合同》后,仇志宏、饶宏斌在2024年11 (略) 合计支付#元。饶宏斌、仇志 (略) 支付上述款项后,我分公司豁免仇志宏、饶宏斌承担的抵押担保责任,终止对仇志宏名 (略) (略) (略) 街 (略) 709号第1单元26层2605室[房权证:兰房(城房改)产字第#号,甘(2017)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以及饶宏斌名 (略) (略) 鼓楼巷街道颜家沟229号第3单元2层203室[房权证:兰房历城产字第#号,甘(2017)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房屋的强制执行。配合对饶宏斌、仇志宏名下上述抵押房屋解除查封及抵押。中梁 (略) 继续向债务人追偿。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或愿出高价收购者,重组方案暂缓实施, (略) 理异议;对愿出高价受让债权的,启 (略) 置程序;如没有异议,我分公司将实施债务重组方案。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良好的资信和购买经济实力等条件 ,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该债权的 (略) 网站,网址http://**.cn 。
公告有效期: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 (略) 置有任何疑问 (略) 联系。
联系人:武经理 马经理
联系电话:0931-# #
电子邮件:*@*ttp://**
*@*ttp://**
分公司地址: (略) (略) (略) 3号盛达广场B塔27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931-# 0931-#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ttp://**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信达 (略) (略)
2024年11月15日
中国信达 (略) (略) 拟对 (略) 部分债权进行债务重组。 (略) 置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该债权合计426.#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元。债务人位于 (略) (略) (略) 275号,该债权由吴均福、董莉莉提供保证担保。仇志宏以其名 (略) (略) (略) 街 (略) 709号第1单元26层2605室的61.33㎡住宅、饶宏斌以其名 (略) (略) 鼓楼巷街道颜家沟229号的60.26㎡住宅提供抵押。
目前,我分公司与抵押人仇志宏、饶宏斌达成部分债务重组意向,签署《债务重组合同》后,仇志宏、饶宏斌在2024年11 (略) 合计支付#元。饶宏斌、仇志 (略) 支付上述款项后,我分公司豁免仇志宏、饶宏斌承担的抵押担保责任,终止对仇志宏名 (略) (略) (略) 街 (略) 709号第1单元26层2605室[房权证:兰房(城房改)产字第#号,甘(2017)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以及饶宏斌名 (略) (略) 鼓楼巷街道颜家沟229号第3单元2层203室[房权证:兰房历城产字第#号,甘(2017)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房屋的强制执行。配合对饶宏斌、仇志宏名下上述抵押房屋解除查封及抵押。中梁 (略) 继续向债务人追偿。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或愿出高价收购者,重组方案暂缓实施, (略) 理异议;对愿出高价受让债权的,启 (略) 置程序;如没有异议,我分公司将实施债务重组方案。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良好的资信和购买经济实力等条件 ,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该债权的 (略) 网站,网址http://**.cn 。
公告有效期: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 (略) 置有任何疑问 (略)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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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地址: (略) (略) (略) 3号盛达广场B塔2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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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 (略) (略)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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