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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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缙云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缙告字〔2024〕41号

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新建镇2024-1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标准地”指标等要求:

(一)土地坐落:新建镇洋山 (略) 。

(二)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M2)和防护绿地(G2)。

(三)出让年限:50年。

(四)出让面积:(略)平方米,其中天然气管道防护用地面积92平方米,不参与经济技术指标平衡(出让地块面积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五)地上容积率:1.5-2.5。

(六)绿地率:≥10%。

(七)建筑密度:40%-60%。

(八)建筑高度:≤50米。

(九)所属行业: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十)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89.(略)元/亩。

(十一)亩均税收:≥21.(略)元/亩。

(十二)单位能耗增加值:≥1.(略)元/吨标煤。

(十三)单位排放增加值:≥450.(略)元/吨。

(十四)地块建成通过验收后,围墙控制线外用地无偿交由政府统一管理。

(十五)出让起始价为640.(略)元,竞买保证金为160.(略)元,增价幅度为(略)元或其整数倍。

具体规划指标等要求以《新建镇2024-1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缙资规条〔2024〕23号)为准。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前期需通过缙云县工业用地竞标者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

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必须与新建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合同具体内容以签订版为准)。地块竞得人逾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地块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5日16时3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6时30分,通过“浙江省自然 (略) ”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6时3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在浙江省自然 (略) 进行(http://**);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16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6时30分。

(以浙江省自然 (略) 时间为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挂牌成交价仅为该宗地块的地价款,相关税费等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 (略) 、通电、给水、排水、通讯等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近接入出让地块,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自行缴纳。

(三)土地出让面积以规划核实、用地复核后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登记发证。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缙云县自然资 (略) 5楼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略)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陈先生 胡女士

缙云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5日

缙云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缙告字〔2024〕41号

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新建镇2024-1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标准地”指标等要求:

(一)土地坐落:新建镇洋山 (略) 。

(二)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M2)和防护绿地(G2)。

(三)出让年限:50年。

(四)出让面积:(略)平方米,其中天然气管道防护用地面积92平方米,不参与经济技术指标平衡(出让地块面积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五)地上容积率:1.5-2.5。

(六)绿地率:≥10%。

(七)建筑密度:40%-60%。

(八)建筑高度:≤50米。

(九)所属行业: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十)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89.(略)元/亩。

(十一)亩均税收:≥21.(略)元/亩。

(十二)单位能耗增加值:≥1.(略)元/吨标煤。

(十三)单位排放增加值:≥450.(略)元/吨。

(十四)地块建成通过验收后,围墙控制线外用地无偿交由政府统一管理。

(十五)出让起始价为640.(略)元,竞买保证金为160.(略)元,增价幅度为(略)元或其整数倍。

具体规划指标等要求以《新建镇2024-1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缙资规条〔2024〕23号)为准。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前期需通过缙云县工业用地竞标者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

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必须与新建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合同具体内容以签订版为准)。地块竞得人逾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地块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5日16时3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6时30分,通过“浙江省自然 (略) ”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6时3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在浙江省自然 (略) 进行(http://**);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16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6时30分。

(以浙江省自然 (略) 时间为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挂牌成交价仅为该宗地块的地价款,相关税费等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 (略) 、通电、给水、排水、通讯等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近接入出让地块,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自行缴纳。

(三)土地出让面积以规划核实、用地复核后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登记发证。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缙云县自然资 (略) 5楼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略)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陈先生 胡女士

缙云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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