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国土拍告字04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鹤国土拍告字04号

鹤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鹤国土拍告字 [2024]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鹤峰县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县自然资 (略) 委托 (略) ,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鹤峰县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11-03-882

宗地面积(㎡)

#.55

宗地坐落

鹤峰县太平 (略) 内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

≥40、≤60

绿地率(%)

≥10

建筑限高(米)

≤24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拍卖保证金(万元)

2

竞买保证金(万元)

39

起始价(万元)

390

加价幅度(万元)

5

停车泊位

按实际需求配建

备注

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7.0%,建筑面积占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0.0%

成品仓库、研发室、实验室、产品展示厅等功能用房总建筑面积占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0.0%

禁止修建成套住宅楼、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鹤峰县11-03-882号地块详细规划:

设计指标

单位

备注

用地面积

#.55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00

平方米

其中

综合楼

2312.80

平方米

建筑面积2312.80平方米(≤20.0%)
占地478.20平方米(≤7.0%)

工作用房

1533.60

平方米

建筑面积1533.60平方米(≤20.0%)

料仓

#.60

平方米

机修车间

162

平方米

占地面积

7069.4

平方米

建筑密度

43.97%

容积率

1.01

绿化率

10%

生产车位

24

机动车车位

12

宗地编号

11-03-881

宗地面积(㎡)

#.84

宗地坐落

鹤峰县太平 (略) 内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

≥40、≤60

绿地率(%)

≥10

建筑限高(米)

≤27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拍卖保证金(万元)

2

竞买保证金(万元)

57

起始价(万元)

570

加价幅度(万元)

5

停车泊位

按实际需求配建

备注

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7.0%,建筑面积占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0.0%

成品仓库、研发室、实验室、产品展示厅等功能用房总建筑面积占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0.0%

禁止修建成套住宅楼、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会时间:2024年12月6日上午10:00时。

拍卖会地点: (略)

五、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在2024年12月5日12:00时前到 (略) 领取拍卖出让文件。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出让地块现场进行踏勘或联系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六、有意竞买者可于2024年12月5日12:00 时前按出让文件的要求交纳保证金并到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须在2024年12月5日12:00时前到达出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了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鹤峰县自然资 (略) 和 (略) 将在2024年12月5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土地出让成交后,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部分成交价款,余款的交纳方式、具体时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

八、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 名:鹤 (略) 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 (略) 鹤峰支行

账 号:##

拍卖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 名: (略)

开户行: (略) 武汉水果湖支行

账 号:#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转作部分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其他需要的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十、联系方式:

鹤峰县自然资 (略)

徐先生:#

地址:鹤峰县容 (略)

(略)

胡先生:#

公司地址: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九峰大道195号

(略) (略) 创意天地8号楼314室

鹤峰县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1月15日


鹤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鹤国土拍告字 [2024]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鹤峰县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县自然资 (略) 委托 (略) ,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鹤峰县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11-03-882

宗地面积(㎡)

#.55

宗地坐落

鹤峰县太平 (略) 内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

≥40、≤60

绿地率(%)

≥10

建筑限高(米)

≤24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拍卖保证金(万元)

2

竞买保证金(万元)

39

起始价(万元)

390

加价幅度(万元)

5

停车泊位

按实际需求配建

备注

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7.0%,建筑面积占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0.0%

成品仓库、研发室、实验室、产品展示厅等功能用房总建筑面积占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0.0%

禁止修建成套住宅楼、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鹤峰县11-03-882号地块详细规划:

设计指标

单位

备注

用地面积

#.55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00

平方米

其中

综合楼

2312.80

平方米

建筑面积2312.80平方米(≤20.0%)
占地478.20平方米(≤7.0%)

工作用房

1533.60

平方米

建筑面积1533.60平方米(≤20.0%)

料仓

#.60

平方米

机修车间

162

平方米

占地面积

7069.4

平方米

建筑密度

43.97%

容积率

1.01

绿化率

10%

生产车位

24

机动车车位

12

宗地编号

11-03-881

宗地面积(㎡)

#.84

宗地坐落

鹤峰县太平 (略) 内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

≥40、≤60

绿地率(%)

≥10

建筑限高(米)

≤27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拍卖保证金(万元)

2

竞买保证金(万元)

57

起始价(万元)

570

加价幅度(万元)

5

停车泊位

按实际需求配建

备注

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7.0%,建筑面积占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0.0%

成品仓库、研发室、实验室、产品展示厅等功能用房总建筑面积占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0.0%

禁止修建成套住宅楼、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会时间:2024年12月6日上午10:00时。

拍卖会地点: (略)

五、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在2024年12月5日12:00时前到 (略) 领取拍卖出让文件。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出让地块现场进行踏勘或联系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六、有意竞买者可于2024年12月5日12:00 时前按出让文件的要求交纳保证金并到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须在2024年12月5日12:00时前到达出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了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鹤峰县自然资 (略) 和 (略) 将在2024年12月5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土地出让成交后,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部分成交价款,余款的交纳方式、具体时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

八、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 名:鹤 (略) 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 (略) 鹤峰支行

账 号:##

拍卖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 名: (略)

开户行: (略) 武汉水果湖支行

账 号:#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转作部分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其他需要的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十、联系方式:

鹤峰县自然资 (略)

徐先生:#

地址:鹤峰县容 (略)

(略)

胡先生:#

公司地址: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九峰大道195号

(略) (略) 创意天地8号楼314室

鹤峰县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1月1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