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学院东路二横路至鹿城大道段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略) (略) 人民政府
(略) 东路( (略) 至鹿城大道段)
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 (略) (略) 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南#村委会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用地界址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 (略) 道路。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7日,共10日。
四、工作安排
(略) (略) 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6日
(联系人:符亮;联系电话:#)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略) 人民政府
(略) 东路( (略) 至鹿城大道段)
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 (略) (略) 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南#村委会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用地界址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 (略) 道路。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7日,共10日。
四、工作安排
(略) (略) 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6日
(联系人:符亮;联系电话:#)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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