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14街区金源大楼9楼西面700平方米房产招租汕公资产权44号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金源大楼9楼西面700平方米房产招租 汕公资产权【2024】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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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Q2444B078 |
标的名称 | (略) (略) (略) 金源大楼9楼西面700平方米房产招租 汕公资产权【2024】44号 |
标的编号 | CQ2444B078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略) 上交易公告
汕公资产权【2024】44号(网)
(略) 政协联谊中 (略) (略) 对下列招租 (略) 上交易:
一、交易项目
(一)招租标的
标的: (略) (略) (略) 金源大楼9楼西面700平方米房产招租(标的编号:CQ2444B078);租期5年(不含装修期);5年租金起始价:*元(含税);加价幅度:3600元;保证金:*元。租金每期按季度收取,承租人在签订《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时需缴交首季度租金、设备押金*元及履约金*元,若承租方未出现违反《租赁合同》约定行为,由招租方退还承租方押金及履约金。
(二)招租标的具体情况:
招租标 (略) 政协联谊中心9楼西面部分房产(面积:700㎡),招租标的免租装修期为三个月,即承租人租满三年减免一个月租金,租满五年再减免二个月租金。地址: (略) (略) (略) 金源大楼9楼;用途:综合办公、会议、培训;现状:室内简单装修,配装分体空调,天花吊顶及内墙面刷白,地面铺石板,水电配套到户;大楼配套两台载客电梯;外墙为马赛克外观; (略) 2024年8月对该房产5年租金评估价值为*元。
二、竞投人资格要求
1、竞投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机构或其他登记组织。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登记。
竞投人资格要求由招租方负责解释。
三、竞投人参与交易流程
1、务请在报名截止 (略) (略) (在广 (略) (略) 区域首页点击“交易系统”或通过http://**:3280/TPBidder进入)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点击“国有产权”提交竞投申请,按要求交付保证金,获得竞投资格。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754-*。
2、按交易活动日程安排的报价期限内, (略) (略) (略) (略) 上交易。
3、竞得人需按交易活动日程安排签订《成交确认书》及交易合同。
四、交易活动日程安排
1、申请报名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6时。
2、网上自由报价期:2024年12月3日10时至2024年 12月4日10时。
3、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4日10时。
4、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2024年12月5日当天工作 (略)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联系电话:0754-*)
5、签订交易合同时间:需于2024年12月12日前(工作时间)。
6、需查看标的物的,请于2024年11月26日17时前与招租方预约联系,电话:0754-*。
五、招租须知
1、竞投人在参加 (略) 上交易前,应当知悉《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粤政数〔2023〕2号) (略) (略) 的相关产权交易规则,详细阅读《 (略) 上交易竞价公告》《 (略) 上交易竞价须知》《 (略) (略) (略) 上交易操作规程》等交易文件。同时,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招租标的的实际情况,对招租标的进行实地查看和尽职调查,清楚招租标的的实际情况、用途、功能及现状,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已履行了上述行为,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略) 的产权交易相关交易规则,了解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及要求。
2、竞投人应按项目《 (略) 上交易公告》交易流程及交易活动日程安排参与交易。
3、竞投人通过 (略) (略) (略) 确认为最高竞价人后,应按交易活动日程安排签订《成交确认书》及《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由于特殊原因,竞得人确实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及《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的,需向招租方说明原因,征得招租方同意;逾期5个工作日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承租权,招租方有权没收其竞投保证金, (略) (略) 依据 (略) 置通知,将竞投保证金直接划转 (略) 置,造成招租方损失的,竞投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竞投人通过 (略) (略) (略) 确认为最高竞价人后,因其自身原因无法确认交易结果的,招租方有权没收其竞租保证金( (略) (略) 将依据 (略) 置通知,将交易保证金直接划转 (略) 置)。竞得人自身原因包括且不限于下列行为:竞得人未按 (略)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的;存在串标或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交易的。
4、在租赁期间内,承租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给承租方及同住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未被确认为竞得人的竞投人,其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 (略) 退回,若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退回保证金的, (略) (略) 联系,查明原因;被确认为竞得人的竞投人, (略) (略) 凭招租方证 (略) 退回其缴纳的保证金。招租方在在签订《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
6、标的招租及租赁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税、费,由租赁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招租标的需缴纳的有关税费,按《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的约定履行。
以上招租须知由招租方负责解释。
六、招租交易条件
1、招租标的在签订《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之日起10日内移交,租期自移交之日起计。出租期限内,承租方每期按季度向招租方支付租金。在签订《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支付第一期租金,此后,承租方应提前15天支付下一期的租金。
2、招租标的免租装修期为三个月,即承租人租满三年减免一个月租金,租满五年再减免二个月租金。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用由招租方承担,其它涉及停车管理费及卫生费等相关事项由承租方与大楼物 (略) 协商解决。
4、招租标的仅限于房产使用权,房产配套的设施设备、家用电器以及其他可拆卸的附着物不包含在招租范围内。
5、招租标的为综合办公、会议、多功能培训等合法用途,不得作为生产经营,仓储场地及用于污染大、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6、租赁期间,竞得人因管理不善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物品的失窃、损坏、失火、纠纷等事件),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7、租赁期间,承租方应保护好该房产的一切设施,如需装修,应在不影响主体结构及外观的前提下进行,并应遵守该房产物业管理的规定,装修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设计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并报出租方备案)。承租方为满足自身使用自行完善消防设施的,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消防验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期届满未经招租方同意,房产一切固定装修、水电设施(包括供该房产使用的一切电缆、电线、供水排水设施、照明、插座等)不得拆除,门窗保持完整,以上所述应无偿归招租方所有。
8、招租标的应当合法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未经出租方同意拆改变动房 (略) 域和室内结构;(2)改变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季度以上。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承租方应按照承租押金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9、承租方承租房产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使用房产,不得将房产作为抵押、担保等用途;不得利用该房产存放违禁物品,不得作为高危、高污染及任何违规、违法经营场所。房 (略) 域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悬挂广告牌,须切实做好房产室内维护、治安、保洁、防火工作且承担相应的费用。如违反有关规定,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承租方负责,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0、租赁期间,房屋装修 (略) 域光电配套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涉 (略) 域的漏水、破损、堵塞等项目均由出租方负责修缮。
11、承租人应承担租赁期间房产的水费、电费、网络费,并协助维 (略) 域配套的设备设施。
12、招租标的系国有资产,租赁期间,如因政策原因或政府需要对租赁房产进行收回或出租方因本租赁房产被执行拍卖、被征收、征用、被拆迁或三旧改造等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建设需要、及上级部门决定需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产的,出租方提前60日告知承租人收回出租标的物,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出,出租方不作任何经济赔偿,包括对承租方的各种固定投入。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押金、履约金,租金及水电费按实结算。
13、租期届满后,承租方有续租优先权,如双方未能就续租事项达成协议的,承租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将招租标的无条件移交招租方。
以上招租交易条件由招租方负责解释。
七、重要提示:
1、在交纳保证金时,需按《保证金交纳通知书》操作,为避免错过缴纳保证金机会,建议适当提前缴纳保证金,已足额交纳保证金的竞投人, (略) 查看是否获得《竞价资格确认书》。保证金交纳不接受现金方式 ,且竞投人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需系竞投人自身资金账户)务 (略) (略) 录入基本信息中的银行账户一致,否则交纳的款项无效,无法获取竞价资格。
2、在交纳保证金时,保证金缴款账号务必输入完整的保证金账号,不可随意省略、删减;若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和自助柜员机等渠道无法输入完整的保证金账号,建议通过银行柜台人工办理转账汇款。
八、交易中心声明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中心对招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交易 (略) 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交易中心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交易信息并需自行对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对是否受让标的及受让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标的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后果,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九、联系方式
1、交易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412室
联系电话:0754-*
2、招租方名称: (略) 政协联谊中心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金源大楼8楼818室
联系电话:0754-*
招租方: (略) 政协联谊中心
交易机构: (略) (略)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1. (略) 上交易竞价须知
2. (略) 上交易操作规程
3. (略) (略) 产权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附件资料查询:广 (略) ( (略) )--服务指南-相关分类(国有产权)。网址:http://**-portal/index.html#/*/fwzn
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金源大楼9楼西面700平方米房产招租 汕公资产权【2024】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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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Q2444B078 |
标的名称 | (略) (略) (略) 金源大楼9楼西面700平方米房产招租 汕公资产权【2024】44号 |
标的编号 | CQ2444B078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略) 上交易公告
汕公资产权【2024】44号(网)
(略) 政协联谊中 (略) (略) 对下列招租 (略) 上交易:
一、交易项目
(一)招租标的
标的: (略) (略) (略) 金源大楼9楼西面700平方米房产招租(标的编号:CQ2444B078);租期5年(不含装修期);5年租金起始价:*元(含税);加价幅度:3600元;保证金:*元。租金每期按季度收取,承租人在签订《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时需缴交首季度租金、设备押金*元及履约金*元,若承租方未出现违反《租赁合同》约定行为,由招租方退还承租方押金及履约金。
(二)招租标的具体情况:
招租标 (略) 政协联谊中心9楼西面部分房产(面积:700㎡),招租标的免租装修期为三个月,即承租人租满三年减免一个月租金,租满五年再减免二个月租金。地址: (略) (略) (略) 金源大楼9楼;用途:综合办公、会议、培训;现状:室内简单装修,配装分体空调,天花吊顶及内墙面刷白,地面铺石板,水电配套到户;大楼配套两台载客电梯;外墙为马赛克外观; (略) 2024年8月对该房产5年租金评估价值为*元。
二、竞投人资格要求
1、竞投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机构或其他登记组织。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登记。
竞投人资格要求由招租方负责解释。
三、竞投人参与交易流程
1、务请在报名截止 (略) (略) (在广 (略) (略) 区域首页点击“交易系统”或通过http://**:3280/TPBidder进入)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点击“国有产权”提交竞投申请,按要求交付保证金,获得竞投资格。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754-*。
2、按交易活动日程安排的报价期限内, (略) (略) (略) (略) 上交易。
3、竞得人需按交易活动日程安排签订《成交确认书》及交易合同。
四、交易活动日程安排
1、申请报名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6时。
2、网上自由报价期:2024年12月3日10时至2024年 12月4日10时。
3、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4日10时。
4、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2024年12月5日当天工作 (略)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联系电话:0754-*)
5、签订交易合同时间:需于2024年12月12日前(工作时间)。
6、需查看标的物的,请于2024年11月26日17时前与招租方预约联系,电话:0754-*。
五、招租须知
1、竞投人在参加 (略) 上交易前,应当知悉《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粤政数〔2023〕2号) (略) (略) 的相关产权交易规则,详细阅读《 (略) 上交易竞价公告》《 (略) 上交易竞价须知》《 (略) (略) (略) 上交易操作规程》等交易文件。同时,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招租标的的实际情况,对招租标的进行实地查看和尽职调查,清楚招租标的的实际情况、用途、功能及现状,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已履行了上述行为,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略) 的产权交易相关交易规则,了解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及要求。
2、竞投人应按项目《 (略) 上交易公告》交易流程及交易活动日程安排参与交易。
3、竞投人通过 (略) (略) (略) 确认为最高竞价人后,应按交易活动日程安排签订《成交确认书》及《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由于特殊原因,竞得人确实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及《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的,需向招租方说明原因,征得招租方同意;逾期5个工作日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承租权,招租方有权没收其竞投保证金, (略) (略) 依据 (略) 置通知,将竞投保证金直接划转 (略) 置,造成招租方损失的,竞投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竞投人通过 (略) (略) (略) 确认为最高竞价人后,因其自身原因无法确认交易结果的,招租方有权没收其竞租保证金( (略) (略) 将依据 (略) 置通知,将交易保证金直接划转 (略) 置)。竞得人自身原因包括且不限于下列行为:竞得人未按 (略)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的;存在串标或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交易的。
4、在租赁期间内,承租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给承租方及同住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未被确认为竞得人的竞投人,其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 (略) 退回,若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退回保证金的, (略) (略) 联系,查明原因;被确认为竞得人的竞投人, (略) (略) 凭招租方证 (略) 退回其缴纳的保证金。招租方在在签订《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
6、标的招租及租赁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税、费,由租赁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招租标的需缴纳的有关税费,按《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的约定履行。
以上招租须知由招租方负责解释。
六、招租交易条件
1、招租标的在签订《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之日起10日内移交,租期自移交之日起计。出租期限内,承租方每期按季度向招租方支付租金。在签订《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支付第一期租金,此后,承租方应提前15天支付下一期的租金。
2、招租标的免租装修期为三个月,即承租人租满三年减免一个月租金,租满五年再减免二个月租金。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用由招租方承担,其它涉及停车管理费及卫生费等相关事项由承租方与大楼物 (略) 协商解决。
4、招租标的仅限于房产使用权,房产配套的设施设备、家用电器以及其他可拆卸的附着物不包含在招租范围内。
5、招租标的为综合办公、会议、多功能培训等合法用途,不得作为生产经营,仓储场地及用于污染大、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6、租赁期间,竞得人因管理不善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物品的失窃、损坏、失火、纠纷等事件),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7、租赁期间,承租方应保护好该房产的一切设施,如需装修,应在不影响主体结构及外观的前提下进行,并应遵守该房产物业管理的规定,装修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设计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并报出租方备案)。承租方为满足自身使用自行完善消防设施的,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消防验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期届满未经招租方同意,房产一切固定装修、水电设施(包括供该房产使用的一切电缆、电线、供水排水设施、照明、插座等)不得拆除,门窗保持完整,以上所述应无偿归招租方所有。
8、招租标的应当合法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未经出租方同意拆改变动房 (略) 域和室内结构;(2)改变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季度以上。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承租方应按照承租押金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9、承租方承租房产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使用房产,不得将房产作为抵押、担保等用途;不得利用该房产存放违禁物品,不得作为高危、高污染及任何违规、违法经营场所。房 (略) 域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悬挂广告牌,须切实做好房产室内维护、治安、保洁、防火工作且承担相应的费用。如违反有关规定,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承租方负责,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0、租赁期间,房屋装修 (略) 域光电配套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涉 (略) 域的漏水、破损、堵塞等项目均由出租方负责修缮。
11、承租人应承担租赁期间房产的水费、电费、网络费,并协助维 (略) 域配套的设备设施。
12、招租标的系国有资产,租赁期间,如因政策原因或政府需要对租赁房产进行收回或出租方因本租赁房产被执行拍卖、被征收、征用、被拆迁或三旧改造等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建设需要、及上级部门决定需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产的,出租方提前60日告知承租人收回出租标的物,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出,出租方不作任何经济赔偿,包括对承租方的各种固定投入。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押金、履约金,租金及水电费按实结算。
13、租期届满后,承租方有续租优先权,如双方未能就续租事项达成协议的,承租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将招租标的无条件移交招租方。
以上招租交易条件由招租方负责解释。
七、重要提示:
1、在交纳保证金时,需按《保证金交纳通知书》操作,为避免错过缴纳保证金机会,建议适当提前缴纳保证金,已足额交纳保证金的竞投人, (略) 查看是否获得《竞价资格确认书》。保证金交纳不接受现金方式 ,且竞投人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需系竞投人自身资金账户)务 (略) (略) 录入基本信息中的银行账户一致,否则交纳的款项无效,无法获取竞价资格。
2、在交纳保证金时,保证金缴款账号务必输入完整的保证金账号,不可随意省略、删减;若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和自助柜员机等渠道无法输入完整的保证金账号,建议通过银行柜台人工办理转账汇款。
八、交易中心声明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中心对招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交易 (略) 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交易中心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交易信息并需自行对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对是否受让标的及受让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标的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后果,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九、联系方式
1、交易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412室
联系电话:0754-*
2、招租方名称: (略) 政协联谊中心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金源大楼8楼818室
联系电话:0754-*
招租方: (略) 政协联谊中心
交易机构: (略) (略)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1. (略) 上交易竞价须知
2. (略) 上交易操作规程
3. (略) (略) 产权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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