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2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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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青冈县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QC2024-11号地块

青自然资告[2024]07号

经青冈县人民政府批准,青冈县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投资强度要求

(万元/公顷)

QC2024-11

青冈县青 (略) 东侧、兴隆大街北侧

*

城镇住宅用地

≥1.0

≤2.4

≤20%

≥35%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2193.3915

1

2193.3915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环评要求:按规定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审批权限报相应环保部门审核,并落实相关的环保要求,企业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必须符合相关环保排放标准,并按规定接 (略) 纳 (略) 理 (略) 理。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

4.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企业须遵守《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条件》等挂牌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公告起始日期于2024年11月21日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21日15时00分止。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1日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15时00分,使用数字证书登*“黑龙江公共 (略) ”(http://**)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 (略) ”下载中心的《关于黑 (略) 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1日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15时00分前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 (略) 提交竞买申请, (略) 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9日15时10分。我局将在2024年12月21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在“黑龙江公共 (略) ”挂牌交易。地块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5时0分至2024年12月21日15时00分。请各竞买人按时登录系统参与交易。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电子竞价,通过电子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自行现场踏勘挂牌地块,如有疑问可在挂牌活动开始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青冈县 (略) 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加此地块挂牌出让活动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能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八、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 (略) 场网发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齐成林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青冈县 (略) 柳影

联系电话:*

(略)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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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青冈县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QC2024-11号地块

青自然资告[2024]07号

经青冈县人民政府批准,青冈县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投资强度要求

(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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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青 (略) 东侧、兴隆大街北侧

*

城镇住宅用地

≥1.0

≤2.4

≤20%

≥35%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2193.3915

1

2193.3915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环评要求:按规定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审批权限报相应环保部门审核,并落实相关的环保要求,企业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必须符合相关环保排放标准,并按规定接 (略) 纳 (略) 理 (略) 理。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

4.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企业须遵守《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条件》等挂牌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公告起始日期于2024年11月21日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21日15时00分止。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1日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15时00分,使用数字证书登*“黑龙江公共 (略) ”(http://**)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 (略) ”下载中心的《关于黑 (略) 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1日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15时00分前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 (略) 提交竞买申请, (略) 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9日15时10分。我局将在2024年12月21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在“黑龙江公共 (略) ”挂牌交易。地块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5时0分至2024年12月21日15时00分。请各竞买人按时登录系统参与交易。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电子竞价,通过电子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自行现场踏勘挂牌地块,如有疑问可在挂牌活动开始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青冈县 (略) 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加此地块挂牌出让活动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能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八、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 (略) 场网发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齐成林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青冈县 (略) 柳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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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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