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出让号交易公告
东出让号交易公告
东自然资告字〔2024〕61号
经 (略) 人民政府 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 宗地坐落 | 总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混合比例 (%) | 使用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限高(米)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东出让2024-32号 | (略) 南侧、 (略) 东侧 | #.9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保障性租赁住房) | 100.0 | 70.0 | ≤2.80 | ≤35.00 | ≥35.00 | ≤60.00 | 2326.0000 | 2326.0000 | ||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
(二)宗地净地情况:
该宗地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不涉及国家安全、净 (略) 域、气象环境探测保护范围、土壤环境、历史文化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因素影响。
二、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 |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度产值(万元/亩) | 年度税收(万元/亩) | 达产年限(年) |
东出让2024-32号 | 房地产业 | / | / | / | / |
其他准入条件: 无 |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略) 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该宗地拟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属于房地产产业; 2.项目建成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计18人。招录条件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执行,同工同酬并遵照竞得方规章制度管理。 3.该宗地建设项目需严格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9 部门关于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琼建规〔2022〕12 号)相关规定执行,同时70 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要占 70%以上,且不能分割出售,不能“以租代售”。其中第一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以上。 4.若项目建设涉及省政府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应按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关于印发2018年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2019年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2020〕127)等文件。 5.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新建居住类建筑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建设或预留充电条件,其新建建筑停车场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未按相关标准和规定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新建建筑项目,不予验收通过。 6.项目在规划设计时,需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 (略)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琼府[2017]96号)要求,合理配置 (略) 公共服务设施。 7.根据《关于推进智慧 (略) 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琼公通〔2022〕11号)的要求建设智慧安防系统。 8.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新建 (略) 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规〔2023〕5号),新建 (略) (略) 户数在15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幼儿园; (略) 户数在40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小学; (略) 户数在90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初中。原则上新建 (略) 达到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模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督促新建 (略) 建设单位,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和《城 (略) 规划设计规范》《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配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的配套教育设施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使用、管理,与教育部门办理完成配套教育设施和全部建设资料的移交手续。教育部门不得无故拒绝接收。 9.根据《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按照每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略) 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三百平米。应按照《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设计 (略)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竞得人在建成后无 (略) 人民政府管理。 10.其他未尽详列的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规范要求执行。 上述开发建设要求将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四、竞买申请(一)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 (略) )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 (略) 自然资 (略) 指定账户(以拍卖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拍卖: 1、 (略) 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 (略) 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3、 (略) 范围有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 4、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 (略) 整改的。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有意向的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 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 (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四)竞买保证金。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拍卖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 (略) 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 。
(五)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 (略) 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1日17时30分 。
五、拍 (略) 址(一)拍卖时间为: 2024年12月13日10时00分
(二) (略) 址:网上交易系统(http://**:9002/)。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拍卖出让委托机构(即拍卖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交易活动现场会的委托机构(即拍卖人),由市自然资 (略) 按相关规定抽取中介机构,作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的拍卖人。 (二)拍卖出让公告:在《海南日报》、 (略) 场 (略) 人民 (略) 站以及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拍卖出让公告。 (三)拍卖时间:以在《海南日报》上发布的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地点: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七、风险提示(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 (略) 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 (略) 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 (略) 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 (略) 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 (略) 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 (略) 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 (略) 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公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 (略) 络延 (略) 上交易系统无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 (略) 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 (略) 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等结果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咨询方式(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 王女士 曹女士 。
联系电话: 0898-#、# 。
(略) 址:http://**、http://**、http://**:9002/。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 (略) (略) (略) 22号海南国机大厦 (略) ( (略) (略) 红绿灯 (略) 口处)、 (略) 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
证书 (略) 址:http://**。
(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 (略) (略) (略) 3号。
咨询电话:0898-#。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 (略) 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1日
东自然资告字〔2024〕61号
经 (略) 人民政府 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 宗地坐落 | 总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混合比例 (%) | 使用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限高(米)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东出让2024-32号 | (略) 南侧、 (略) 东侧 | #.9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保障性租赁住房) | 100.0 | 70.0 | ≤2.80 | ≤35.00 | ≥35.00 | ≤60.00 | 2326.0000 | 2326.0000 | ||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
(二)宗地净地情况:
该宗地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不涉及国家安全、净 (略) 域、气象环境探测保护范围、土壤环境、历史文化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因素影响。
二、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 |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度产值(万元/亩) | 年度税收(万元/亩) | 达产年限(年) |
东出让2024-32号 | 房地产业 | / | / | / | / |
其他准入条件: 无 |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略) 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该宗地拟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属于房地产产业; 2.项目建成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计18人。招录条件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执行,同工同酬并遵照竞得方规章制度管理。 3.该宗地建设项目需严格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9 部门关于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琼建规〔2022〕12 号)相关规定执行,同时70 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要占 70%以上,且不能分割出售,不能“以租代售”。其中第一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以上。 4.若项目建设涉及省政府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应按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关于印发2018年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2019年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2020〕127)等文件。 5.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新建居住类建筑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建设或预留充电条件,其新建建筑停车场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未按相关标准和规定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新建建筑项目,不予验收通过。 6.项目在规划设计时,需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 (略)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琼府[2017]96号)要求,合理配置 (略) 公共服务设施。 7.根据《关于推进智慧 (略) 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琼公通〔2022〕11号)的要求建设智慧安防系统。 8.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新建 (略) 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规〔2023〕5号),新建 (略) (略) 户数在15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幼儿园; (略) 户数在40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小学; (略) 户数在90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初中。原则上新建 (略) 达到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模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督促新建 (略) 建设单位,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和《城 (略) 规划设计规范》《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配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的配套教育设施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使用、管理,与教育部门办理完成配套教育设施和全部建设资料的移交手续。教育部门不得无故拒绝接收。 9.根据《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按照每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略) 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三百平米。应按照《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设计 (略)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竞得人在建成后无 (略) 人民政府管理。 10.其他未尽详列的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规范要求执行。 上述开发建设要求将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四、竞买申请(一)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 (略) )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 (略) 自然资 (略) 指定账户(以拍卖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拍卖: 1、 (略) 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 (略) 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3、 (略) 范围有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 4、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 (略) 整改的。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有意向的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 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 (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四)竞买保证金。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拍卖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 (略) 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 。
(五)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 (略) 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1日17时30分 。
五、拍 (略) 址(一)拍卖时间为: 2024年12月13日10时00分
(二) (略) 址:网上交易系统(http://**:9002/)。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拍卖出让委托机构(即拍卖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交易活动现场会的委托机构(即拍卖人),由市自然资 (略) 按相关规定抽取中介机构,作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的拍卖人。 (二)拍卖出让公告:在《海南日报》、 (略) 场 (略) 人民 (略) 站以及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拍卖出让公告。 (三)拍卖时间:以在《海南日报》上发布的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地点: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七、风险提示(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 (略) 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 (略) 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 (略) 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 (略) 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 (略) 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 (略) 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 (略) 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公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 (略) 络延 (略) 上交易系统无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 (略) 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 (略) 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等结果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咨询方式(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 王女士 曹女士 。
联系电话: 0898-#、# 。
(略) 址:http://**、http://**、http://**:9002/。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 (略) (略) (略) 22号海南国机大厦 (略) ( (略) (略) 红绿灯 (略) 口处)、 (略) 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
证书 (略) 址:http://**。
(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 (略) (略) (略) 3号。
咨询电话:0898-#。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 (略) 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略) 自然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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