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渡镇柏枝村“村容村貌整治提升项目”工程项目公开抽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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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渡镇柏枝村“村容村貌整治提升项目”工程项目公开抽选公告

1.抽选条件:本公开抽选项目 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村容村貌改造) (略) (略) 农业农村委以南川农委发〔2024〕141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头渡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抽 (略) (略) 头渡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施工或重要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抽选。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头渡镇柏枝村(小地名:小湾安置点)。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新建污水管道(下水道)287米、排水沟108米;2.新增污水井46个;3.新建安全挡墙(堡坎)670立方米;3.安装安全护栏275米;4. (略) 110米、平 (略) 1200平方米;5.村庄内部篷房拆除整治350平方米;6.新建生态停车场1座;7.增设垃圾分类设施2个等。

2.3 □本次公开抽选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元(含税)

□本次公开抽选项目合同金额:90 万元

2.4 发包范围: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补遗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投标单位务必自行现场踏勘,中标单位一旦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者延长工期等要求。

3.报名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1.2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报名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中选后承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质等 证明材料。

3.2 各报名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报名。

3.3 抽选结果公示结束后,抽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后且施工合同签订之前中选人须向抽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元。抽选人在工程验收竣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4 中选单位在签订合同后,施工1个月内向抽选单位缴纳结算金额的2%质量保证金,缺陷整改期满后,没有质量遗留问题后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给中选单位。

4.抽选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开抽选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报名人在报名前可 (略)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抽选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

4.2 报名人有疑问的可按本公告所列抽选人联系方式向抽选人提出。

4.3 抽选人应于项目抽选时间前1个工作日 (略)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发布补遗和澄清,发布补遗的应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5.抽选时间

自本公开抽选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工作日后截止报名并抽取。

6.联系方式

抽 选 人: (略) (略) 头渡镇人民政府 抽选代理机构(如有):

地 址: (略) 头渡 (略) 9号 地 址: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 程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抽选条件:本公开抽选项目 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村容村貌改造) (略) (略) 农业农村委以南川农委发〔2024〕141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头渡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抽 (略) (略) 头渡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施工或重要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抽选。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头渡镇柏枝村(小地名:小湾安置点)。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新建污水管道(下水道)287米、排水沟108米;2.新增污水井46个;3.新建安全挡墙(堡坎)670立方米;3.安装安全护栏275米;4. (略) 110米、平 (略) 1200平方米;5.村庄内部篷房拆除整治350平方米;6.新建生态停车场1座;7.增设垃圾分类设施2个等。

2.3 □本次公开抽选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元(含税)

□本次公开抽选项目合同金额:90 万元

2.4 发包范围: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补遗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投标单位务必自行现场踏勘,中标单位一旦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者延长工期等要求。

3.报名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1.2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报名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中选后承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质等 证明材料。

3.2 各报名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报名。

3.3 抽选结果公示结束后,抽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后且施工合同签订之前中选人须向抽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元。抽选人在工程验收竣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4 中选单位在签订合同后,施工1个月内向抽选单位缴纳结算金额的2%质量保证金,缺陷整改期满后,没有质量遗留问题后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给中选单位。

4.抽选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开抽选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报名人在报名前可 (略)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抽选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

4.2 报名人有疑问的可按本公告所列抽选人联系方式向抽选人提出。

4.3 抽选人应于项目抽选时间前1个工作日 (略)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发布补遗和澄清,发布补遗的应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5.抽选时间

自本公开抽选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工作日后截止报名并抽取。

6.联系方式

抽 选 人: (略) (略) 头渡镇人民政府 抽选代理机构(如有):

地 址: (略) 头渡 (略) 9号 地 址: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 程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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