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秦海资规告字202417号
(略) (略) 自然资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秦海资规告字(2024)17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 土地单价(万元/亩)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系数) | 绿地率 | ||||||||
2024-27 | (略) 以东、 (略) 以北 | *.26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8 | ≤22% | ≥35% | * | 3750 | 450 |
增价幅度 | 20元的整数倍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及法 (略) 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四、2024-27号地块受让人负责规划停车场 (略) 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受让人负责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大于*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其他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受让人需根据《城 (略) 规划设计标准》(*)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强 (略) 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建城建[2019]18号)等规范、 (略) 自然资 (略) 《规划条件通知书》(秦资规条【2024】19号)及政策文件要求,统筹配建必要的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并与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土地成交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与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的行业主 (略) 、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签订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和使用协议。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20 (略) (略) 自然资 (略)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下午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定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9:30分至2024年12月23号上午9:30 (略) (略) 举行。挂牌截止时间如下:
2024-27号地块:2024年12月23号上午9:30分;
以现场见证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3、举报投诉电话: (略) (略) 自然资 (略) 纪检0335-*。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 (略) (略) (略) 9号。
联系电话:0335-*
联 系 人:闫先生 马女士 苏女士 兰女士
(略)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2日
(略) (略) 自然资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秦海资规告字(2024)17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 土地单价(万元/亩)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系数) | 绿地率 | ||||||||
2024-27 | (略) 以东、 (略) 以北 | *.26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8 | ≤22% | ≥35% | * | 3750 | 450 |
增价幅度 | 20元的整数倍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及法 (略) 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四、2024-27号地块受让人负责规划停车场 (略) 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受让人负责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大于*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其他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受让人需根据《城 (略) 规划设计标准》(*)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强 (略) 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建城建[2019]18号)等规范、 (略) 自然资 (略) 《规划条件通知书》(秦资规条【2024】19号)及政策文件要求,统筹配建必要的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并与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土地成交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与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的行业主 (略) 、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签订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和使用协议。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20 (略) (略) 自然资 (略)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下午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定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9:30分至2024年12月23号上午9:30 (略) (略) 举行。挂牌截止时间如下:
2024-27号地块:2024年12月23号上午9:30分;
以现场见证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3、举报投诉电话: (略) (略) 自然资 (略) 纪检0335-*。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 (略) (略) (略) 9号。
联系电话:0335-*
联 系 人:闫先生 马女士 苏女士 兰女士
(略)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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