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2024年第四批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公告
拉萨市2024年第四批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公告
拉萨市2024年第四批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公告
(拉耕指告字〔2024〕4号)
根据《 (略) 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办法》(拉政办发〔2018〕77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 (略) 2024年土地工作第11次会议研究批准, (略) 政府同意, (略) (略) 决定对2024年第三批补充耕地流拍指标调整后,重新组织公开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补充耕地指标基本情况
(一)指标出让方: (略) 人民政府
(二)指标位置: (略) 级指标库
(三)指标面积:83亩
(四)指标等级:11-15等
二、出让条件
(一)挂牌起始价:指标单价29.*元/亩,挂牌起始价2480.*元
(二)增价幅度:*元
(三)竞买保证金:*元
三、出让方式
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按照有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凡是所 (略) 域内补充耕地储备指标不能满足耕地占补 (略) 、县(区)政府、管委会或其授权委托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单位(仅限购买本单位用地项目所需补充耕地指标)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竞买。
五、获取出让文件、申请竞买和资格确认
(一)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拉萨公共 (略) 、 (略) (略) 网站下载附件资料, (略) (略) 申领。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补充耕地指标竞买申请书;
3.补充耕地指标竞买报价单;
4.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申请竞买
申请人于公告规定的申请时 (略) (略) ,携带以下材料递交竞买申请:
1.《补充耕地指标竞买申请书》(原件);
2.县(区) (略) 、管委会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现存补充耕地指标不足的证明材料(原件);
3.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公证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指标竞买人为县(区)政府、管委会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的,还须提供县(区)政府、管委会同意购买补充耕地指标的文件(原件);
5.指标竞买人为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单位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批文、项目所在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用地情况的审核意见(含项目用地的位置、用地总规模、占用耕地面积、用地预审等情况),以及项目用地单位关于购买的指标仅限于满足该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补需要的承诺书。
(三)资格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获得竞买资格,参与竞买活动。
2.竞买申 (略) (略) 递交竞买申请书,通过资格审查后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转账交纳,不接受现金。 (略) (略) 在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之后,赋予竞买人对应补充耕地指标的竞买权限,同时发给竞买人《补充耕地指标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一)公告时间
自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止。
(二)申请竞卖时间
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三)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18:00止。
(四)挂牌时间
自2024年11月27日9:30起至2024年12月6日18:00止。
(五)报价时间
挂牌期内。
七、挂牌程序、报价规则
(一)公布挂牌信息
(略) (略) 将有关补充耕地指标的出让公告 (略) (略) 网站及西 (略) 公共 (略) 予以公布。
(二)挂牌报价
1.竞买人须认真填写报价单,防止金额填写错误。
2.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
3. (略) (略) 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更新为当前报价。
(三)报价规则
1. (略) (略) 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2.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填报价单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 (略) (略) 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
3.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增价幅度。
4.竞买 (略) (略) 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5.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6.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2)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挂牌截止及现场竞价
挂牌截止时间到期后, (略) (略) 宣布挂牌截止及当前报价情况:
1.无人报价的,确认挂牌不成交,终止该批次补充耕地指标出让活动;
2.只有一方报价的,以挂牌截止时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 (略) (略) 宣布最终报价者为竞得人。
3.不少于两方报价的, (略) (略) 宣布挂牌截止时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 (略) (略) 组织进入现场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2)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 (略) (略) 宣布当前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补充耕地指标成交后,出让方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竞得人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则视为主动放弃竞得人资格,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做违约金不予退还。
八、挂牌出让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略) (略) 将在《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市 (略) 网站和拉萨公共 (略) (略) 站公示此次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出让方与竞得人应在公示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
九、竞买保 (略) 置?
(一)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自动转为部分出让指标价款。
(二)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退还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信息:竞买保证金缴纳至竞买人主管税务机关。
十、补充耕地指标成交价款
竞 (略) (略) 签订《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后,须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限将剩余成交价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十一、其他事项
(一)在本补充耕地指标竞买申请之前,竞买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 (略) (略) 咨询。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指标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略) (略) 宣布竞得结果无效,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重要事实骗取交易资格的;
2.互相串通、恶意操纵交易的;
3.不按时签订《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的;
4.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指标交易价款的;
5.违反挂牌出让公告有关约定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略) 会在挂牌起始时间前和挂牌期间中止、终止挂牌活动,待问题解决后依法定程序恢复或另行挂牌:
1.司法机关、检察、监察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挂牌活动的;
2.因相关政策等发生变化,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有重大影响的;
3.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指标交易过程中,竞买人有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 (略) (略) 有权取消其交易资格;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 (略) 理。
(五)竞买人为参与补充耕地指标挂牌竞买活动实施的所有行为,均应当视为其自身行为或其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市 (略) 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国家、 (略) (略) 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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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号。
联 系 人:鲁涛
联系电话: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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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补充耕地指标竞买申请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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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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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补充耕地指标竞买申请书
(略) (略) :
我单位按照 出让文件资料要求,现就参加竞买补充耕地指标提供如下材料;
1.《补充耕地指标竞买申请书》(原件);
2.县(区) (略) 、管 (略) 出具的现存补充耕地指标不足的证明材料(原件);
3.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经办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指标竞买人为县(区)政府、管委会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的,还须提供县(区)政府、管委会同意购买补充耕地指标的文件(原件);
6.指标竞买人为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单位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批文、项目所在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用地情况的审核意见(含项目用地的位置、用地总规模、占用耕地面积、用地预审等情况),以及项目用地单位关于购买的指标仅限于满足该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补需要的承诺书。
7.其他(包括该补充耕地指标具体要求的其他文件)。
我单位已仔细研究了 出让文件要求,完全接受并愿 (略) 出让补充耕地指标公告的要求和规定,对该补充耕地指标出让所有文书及现状均无异议。并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 补充耕地指标出让文件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 )。
2.按出让文件的要求参加出让活动,履行全部义务,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提交给贵单位审查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如能竞得,按出让公告要求签订《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成交确认书》及《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受让方的全部责任。
4.按出让公告要求的时限交纳成交价款。
一旦违反前述要求和承诺,我方提交的竞买保证金将按出让文件 (略) 理,并由我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和承诺。
申请人(盖章):
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联系人电话:
传真: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本申请书一式二份, (略) (略) 、申请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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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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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人 | 受 托 人 | |||
姓 名 | 姓 名 | |||
性 别 | 性 别 | |||
出生日期 | 出生日期 |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
职 务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证件号码 | ? 身份证 护照 | 证件号码 | ? 身份证 护照 | |
本人授权 (受托人)代表本 (略) (略) 组织的公告序号为 的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活动,代表本人签署《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成交确认书》、《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 受托人在该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后果。 ?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备 注 | ? 兹证明本委托书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亲自签署。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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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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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编号:
项目名称 | 公告编号 | ||
竞买人名称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挂牌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报价金额(人民币) | 大写: 小写: | 报价次数 | 第 次报价 |
报价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我单位根据 (批次)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相关文件规定,愿以人民币 万元竞买该批补充耕地指标,现提交本报价单。 我单位成为该批补充耕地指标竞得人后,将遵守本次挂牌的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竞得人的义务,并对报价行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报价单与已递交的补充耕地指标竞买申请书同具法律效力。 ? ? 报价人(签字): 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报价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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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2024年第四批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公告
(拉耕指告字〔2024〕4号)
根据《 (略) 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办法》(拉政办发〔2018〕77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 (略) 2024年土地工作第11次会议研究批准, (略) 政府同意, (略) (略) 决定对2024年第三批补充耕地流拍指标调整后,重新组织公开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补充耕地指标基本情况
(一)指标出让方: (略) 人民政府
(二)指标位置: (略) 级指标库
(三)指标面积:83亩
(四)指标等级:11-15等
二、出让条件
(一)挂牌起始价:指标单价29.*元/亩,挂牌起始价2480.*元
(二)增价幅度:*元
(三)竞买保证金:*元
三、出让方式
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按照有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凡是所 (略) 域内补充耕地储备指标不能满足耕地占补 (略) 、县(区)政府、管委会或其授权委托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单位(仅限购买本单位用地项目所需补充耕地指标)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竞买。
五、获取出让文件、申请竞买和资格确认
(一)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拉萨公共 (略) 、 (略) (略) 网站下载附件资料, (略) (略) 申领。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补充耕地指标竞买申请书;
3.补充耕地指标竞买报价单;
4.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申请竞买
申请人于公告规定的申请时 (略) (略) ,携带以下材料递交竞买申请:
1.《补充耕地指标竞买申请书》(原件);
2.县(区) (略) 、管委会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现存补充耕地指标不足的证明材料(原件);
3.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公证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指标竞买人为县(区)政府、管委会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的,还须提供县(区)政府、管委会同意购买补充耕地指标的文件(原件);
5.指标竞买人为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单位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批文、项目所在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用地情况的审核意见(含项目用地的位置、用地总规模、占用耕地面积、用地预审等情况),以及项目用地单位关于购买的指标仅限于满足该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补需要的承诺书。
(三)资格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获得竞买资格,参与竞买活动。
2.竞买申 (略) (略) 递交竞买申请书,通过资格审查后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转账交纳,不接受现金。 (略) (略) 在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之后,赋予竞买人对应补充耕地指标的竞买权限,同时发给竞买人《补充耕地指标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一)公告时间
自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止。
(二)申请竞卖时间
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三)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18:00止。
(四)挂牌时间
自2024年11月27日9:30起至2024年12月6日18:00止。
(五)报价时间
挂牌期内。
七、挂牌程序、报价规则
(一)公布挂牌信息
(略) (略) 将有关补充耕地指标的出让公告 (略) (略) 网站及西 (略) 公共 (略) 予以公布。
(二)挂牌报价
1.竞买人须认真填写报价单,防止金额填写错误。
2.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
3. (略) (略) 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更新为当前报价。
(三)报价规则
1. (略) (略) 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2.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填报价单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 (略) (略) 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
3.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增价幅度。
4.竞买 (略) (略) 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5.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6.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2)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挂牌截止及现场竞价
挂牌截止时间到期后, (略) (略) 宣布挂牌截止及当前报价情况:
1.无人报价的,确认挂牌不成交,终止该批次补充耕地指标出让活动;
2.只有一方报价的,以挂牌截止时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 (略) (略) 宣布最终报价者为竞得人。
3.不少于两方报价的, (略) (略) 宣布挂牌截止时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 (略) (略) 组织进入现场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2)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 (略) (略) 宣布当前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补充耕地指标成交后,出让方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竞得人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则视为主动放弃竞得人资格,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做违约金不予退还。
八、挂牌出让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略) (略) 将在《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市 (略) 网站和拉萨公共 (略) (略) 站公示此次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出让方与竞得人应在公示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
九、竞买保 (略) 置?
(一)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自动转为部分出让指标价款。
(二)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退还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信息:竞买保证金缴纳至竞买人主管税务机关。
十、补充耕地指标成交价款
竞 (略) (略) 签订《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后,须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限将剩余成交价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十一、其他事项
(一)在本补充耕地指标竞买申请之前,竞买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 (略) (略) 咨询。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指标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略) (略) 宣布竞得结果无效,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重要事实骗取交易资格的;
2.互相串通、恶意操纵交易的;
3.不按时签订《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的;
4.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指标交易价款的;
5.违反挂牌出让公告有关约定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略) 会在挂牌起始时间前和挂牌期间中止、终止挂牌活动,待问题解决后依法定程序恢复或另行挂牌:
1.司法机关、检察、监察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挂牌活动的;
2.因相关政策等发生变化,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有重大影响的;
3.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指标交易过程中,竞买人有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 (略) (略) 有权取消其交易资格;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 (略) 理。
(五)竞买人为参与补充耕地指标挂牌竞买活动实施的所有行为,均应当视为其自身行为或其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市 (略) 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国家、 (略) (略) 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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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号。
联 系 人:鲁涛
联系电话: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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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补充耕地指标竞买申请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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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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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补充耕地指标竞买申请书
(略) (略) :
我单位按照 出让文件资料要求,现就参加竞买补充耕地指标提供如下材料;
1.《补充耕地指标竞买申请书》(原件);
2.县(区) (略) 、管 (略) 出具的现存补充耕地指标不足的证明材料(原件);
3.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经办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指标竞买人为县(区)政府、管委会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的,还须提供县(区)政府、管委会同意购买补充耕地指标的文件(原件);
6.指标竞买人为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单位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批文、项目所在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用地情况的审核意见(含项目用地的位置、用地总规模、占用耕地面积、用地预审等情况),以及项目用地单位关于购买的指标仅限于满足该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补需要的承诺书。
7.其他(包括该补充耕地指标具体要求的其他文件)。
我单位已仔细研究了 出让文件要求,完全接受并愿 (略) 出让补充耕地指标公告的要求和规定,对该补充耕地指标出让所有文书及现状均无异议。并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 补充耕地指标出让文件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 )。
2.按出让文件的要求参加出让活动,履行全部义务,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提交给贵单位审查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如能竞得,按出让公告要求签订《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成交确认书》及《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受让方的全部责任。
4.按出让公告要求的时限交纳成交价款。
一旦违反前述要求和承诺,我方提交的竞买保证金将按出让文件 (略) 理,并由我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和承诺。
申请人(盖章):
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联系人电话:
传真: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本申请书一式二份, (略) (略) 、申请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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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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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人 | 受 托 人 | |||
姓 名 | 姓 名 | |||
性 别 | 性 别 | |||
出生日期 | 出生日期 |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
职 务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证件号码 | ? 身份证 护照 | 证件号码 | ? 身份证 护照 | |
本人授权 (受托人)代表本 (略) (略) 组织的公告序号为 的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活动,代表本人签署《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成交确认书》、《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 受托人在该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后果。 ?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备 注 | ? 兹证明本委托书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亲自签署。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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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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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编号:
项目名称 | 公告编号 | ||
竞买人名称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挂牌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报价金额(人民币) | 大写: 小写: | 报价次数 | 第 次报价 |
报价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我单位根据 (批次)补充耕地指标挂牌出让相关文件规定,愿以人民币 万元竞买该批补充耕地指标,现提交本报价单。 我单位成为该批补充耕地指标竞得人后,将遵守本次挂牌的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竞得人的义务,并对报价行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报价单与已递交的补充耕地指标竞买申请书同具法律效力。 ? ? 报价人(签字): 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报价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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