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02428号
公告人: | 交易方式: | ||
地块编号: | 331123101203GB01161(P(2024)28号) | 挂牌(拍卖)开始时间: | 2024-12-16 |
挂牌截止时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挂牌截止时间:2024-12-16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1-22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12-12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12 | 是否有底价: | 否 |
地块名称: | 331123101203GB01161(P(2024)28号) | ||
土地位置: | 浙江遂昌经 (略) (略) 块P(2024)28号地块 |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 | ||
容积率: | 1.6 | ||
所 (略) : | 遂昌县 | 出让面积: | *.* |
出让年限: | 50 | 起始价: | *.*元 |
竞买保证金: | *.*元 | 竞买增价幅度: | *.00 |
竞买人条件: |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遂昌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在遂昌县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罚没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 (略) 置到位的。申请人必须符合我县产业政策和“标准地”指标要求,报名前须经遂昌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会商通过。遂昌县域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竞得本地块,须在遂昌县注册设立一家 (略) 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相关税费必须在遂昌县缴纳。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在报名时提交《 (略) 申请》, (略) 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 (略) 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 (略) 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竞得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先与浙江遂昌经 (略) 管理委员会签订《遂昌县工业项目入园协议书》、《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再在签订后的规定时间内与遂昌县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遂昌县工业项目入园协议书》、《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和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申请人可在报名前向浙江遂昌经 (略) 管理委员 (略) 页面上的地块详情里面查看了解标准地协议内容。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标准地协议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 ||
联系人: | 周先生、林女士 | 联系人电话: | 0578-*、0578-*、0578-* |
联系人地址: | 遂昌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01室(自然资 (略) 利用科办公室)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 | 接收时间: | 2024-11-22 |
公告人: | 交易方式: | ||
地块编号: | 331123101203GB01161(P(2024)28号) | 挂牌(拍卖)开始时间: | 2024-12-16 |
挂牌截止时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挂牌截止时间:2024-12-16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1-22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12-12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12 | 是否有底价: | 否 |
地块名称: | 331123101203GB01161(P(2024)28号) | ||
土地位置: | 浙江遂昌经 (略) (略) 块P(2024)28号地块 |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 | ||
容积率: | 1.6 | ||
所 (略) : | 遂昌县 | 出让面积: | *.* |
出让年限: | 50 | 起始价: | *.*元 |
竞买保证金: | *.*元 | 竞买增价幅度: | *.00 |
竞买人条件: |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遂昌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在遂昌县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罚没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 (略) 置到位的。申请人必须符合我县产业政策和“标准地”指标要求,报名前须经遂昌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会商通过。遂昌县域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竞得本地块,须在遂昌县注册设立一家 (略) 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相关税费必须在遂昌县缴纳。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在报名时提交《 (略) 申请》, (略) 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 (略) 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 (略) 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竞得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先与浙江遂昌经 (略) 管理委员会签订《遂昌县工业项目入园协议书》、《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再在签订后的规定时间内与遂昌县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遂昌县工业项目入园协议书》、《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和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申请人可在报名前向浙江遂昌经 (略) 管理委员 (略) 页面上的地块详情里面查看了解标准地协议内容。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标准地协议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 ||
联系人: | 周先生、林女士 | 联系人电话: | 0578-*、0578-*、0578-* |
联系人地址: | 遂昌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01室(自然资 (略) 利用科办公室)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 (略) 上交易系统 | 接收时间: | 2024-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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