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P2024001号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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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2024001号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

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和《 (略) 委办公室、市政府 (略) (略) 等部门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略) 建设的实施意见(施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自然资 (略) 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略) (略) 公共 (略) (http://**)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 年 万元

地块编号

土地座落

出让

面积

用途

年限

积 率

绿

建筑

密度

竞买保证 金

起始价

增价

幅度

每次

经营性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保证金

WP(2024)001

梧 (略) 鲊洲村

5296

公用 (略) 点/40

≤0.6

≥15%

≤35%

373

1864.56

80

317.76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要点原件和绿线图;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略) 上出让公告或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湖北省 (略) 公布的“黑名单”涉及的失信 (略) 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活动。

2、竞买前请认真阅读《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须知》、《 (略) 国土资源交易系 (略) 上操作说明》等文件。

3、竞买人 (略) 公共 (略) (http://**)查询或下载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

4、竞买申请人取得有效CA数字证书,首次登录交易系统必须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应按系统操作说明填写注册表格,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信息,成为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注册用户对其提供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并视为 (略) 上拍卖出让相关规定、规则的约束。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该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四、鄂州WP(2024)001号地块交付土地时达到土地利用的条件:净地。

五、鄂州WP(2024)001号地块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六、鄂州WP(2024)001号地块须符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14]24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6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等文件及其相关规定。

七、时间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8:30时至2024年12月16日17:00 时。

2、鄂州WP(2024)001号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下午17:00时。

3、鄂州WP(2024)001号地块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

网上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倒计时。每次5分钟倒计时的最后30秒钟内,网上交易系统会出现3次最高报价的提示。5分钟倒计时结束,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

八、拍卖报名截止时间时,有效资格竞买者不得少于两家,只有一家竞买人时,网上拍卖交易系统自动对该宗地进 (略) 理。

九、网上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3个工 (略) 上下载的准成交确认书,并带有关资料 (略) (略) 接受审查,签订纸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等税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可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如 (略) 上拍卖出让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0711-#

(略) 自然资 (略) (略) : 0711—#

(略) 服务热线:027-#

(略) 自然资 (略) (略)

二0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

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和《 (略) 委办公室、市政府 (略) (略) 等部门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略) 建设的实施意见(施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自然资 (略) 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略) (略) 公共 (略) (http://**)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 年 万元

地块编号

土地座落

出让

面积

用途

年限

积 率

绿

建筑

密度

竞买保证 金

起始价

增价

幅度

每次

经营性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保证金

WP(2024)001

梧 (略) 鲊洲村

5296

公用 (略) 点/40

≤0.6

≥15%

≤35%

373

1864.56

80

317.76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要点原件和绿线图;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略) 上出让公告或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湖北省 (略) 公布的“黑名单”涉及的失信 (略) 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活动。

2、竞买前请认真阅读《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须知》、《 (略) 国土资源交易系 (略) 上操作说明》等文件。

3、竞买人 (略) 公共 (略) (http://**)查询或下载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

4、竞买申请人取得有效CA数字证书,首次登录交易系统必须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应按系统操作说明填写注册表格,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信息,成为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注册用户对其提供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并视为 (略) 上拍卖出让相关规定、规则的约束。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该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四、鄂州WP(2024)001号地块交付土地时达到土地利用的条件:净地。

五、鄂州WP(2024)001号地块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六、鄂州WP(2024)001号地块须符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14]24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6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等文件及其相关规定。

七、时间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8:30时至2024年12月16日17:00 时。

2、鄂州WP(2024)001号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下午17:00时。

3、鄂州WP(2024)001号地块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

网上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倒计时。每次5分钟倒计时的最后30秒钟内,网上交易系统会出现3次最高报价的提示。5分钟倒计时结束,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

八、拍卖报名截止时间时,有效资格竞买者不得少于两家,只有一家竞买人时,网上拍卖交易系统自动对该宗地进 (略) 理。

九、网上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3个工 (略) 上下载的准成交确认书,并带有关资料 (略) (略) 接受审查,签订纸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等税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可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如 (略) 上拍卖出让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0711-#

(略) 自然资 (略) (略) : 0711—#

(略) 服务热线:027-#

(略) 自然资 (略) (略)

二0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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