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自然资规告字〔2024〕第5号/烟J〔2024〕1004号
(略) 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烟自然资规告字〔2024〕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略) (略) 场网(网址:http://**)公开挂牌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人民币)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规定限制的除外),均可按《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规则》的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申请参加竞买。本批次出让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公告期、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期限、挂牌出让期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期为: 2024年11月25日9时至2024年12月15日9时。 (二)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5日9时至2024年12月23日10时 (略) (略) 场网,提交竞买申请并通过系统获取保证金缴纳账号, (略) 银或电汇缴纳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0时( (略) (略) 场网服务器时间为准)。申请人须以办理CA数字证书的名称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帐号由系统自动生成)。逾期, (略) 场网将自动停止受理申请(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保证金缴纳时间适当提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期为: 2024年12月15日9时至 2024年12月25日10时。 四、资格审查 依据《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规则》,网上挂牌交易期结束后, (略) 上挂牌出让审查期,审查期不超过3个工作日(详见竞买须知)。 五、竞买资料的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3日期间, (略) (略) 场网,在首页的“‘ (略) 场’→‘土地出让’”栏中点击意向地块,对意向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进行查询或下载(包括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土地使用条件及要求、相关图件、相关附件等)。 六、其他事项 本次出让公告若内容发生变更的, (略) 自然资 (略) 将按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自变更公告之日起,相应顺延。 七、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自然资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号 电 话:0535-* 网 址:http://**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5日 |
(略) 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烟自然资规告字〔2024〕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略) (略) 场网(网址:http://**)公开挂牌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人民币)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规定限制的除外),均可按《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规则》的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申请参加竞买。本批次出让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公告期、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期限、挂牌出让期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期为: 2024年11月25日9时至2024年12月15日9时。 (二)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5日9时至2024年12月23日10时 (略) (略) 场网,提交竞买申请并通过系统获取保证金缴纳账号, (略) 银或电汇缴纳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0时( (略) (略) 场网服务器时间为准)。申请人须以办理CA数字证书的名称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帐号由系统自动生成)。逾期, (略) 场网将自动停止受理申请(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保证金缴纳时间适当提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期为: 2024年12月15日9时至 2024年12月25日10时。 四、资格审查 依据《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规则》,网上挂牌交易期结束后, (略) 上挂牌出让审查期,审查期不超过3个工作日(详见竞买须知)。 五、竞买资料的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3日期间, (略) (略) 场网,在首页的“‘ (略) 场’→‘土地出让’”栏中点击意向地块,对意向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进行查询或下载(包括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土地使用条件及要求、相关图件、相关附件等)。 六、其他事项 本次出让公告若内容发生变更的, (略) 自然资 (略) 将按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自变更公告之日起,相应顺延。 七、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自然资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号 电 话:0535-* 网 址:http://**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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