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自然资源规划和服务中心第三分中心182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师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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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自然资源规划和服务中心第三分中心182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师告字号

出让公告
第十师北屯市自然资源规划和服务中心第三分中心(182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师告字[2024]28号)
十师告字[2024]28号 2024年11月25日
经第十师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规划和服务中心第三分中心(182团)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6938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一八二团团部, (略) 、南至翠竹园一期、 (略) 、东至居民点。
年限: 40.00年 容积率: 0.000≤ 并且 ≤1.000 建筑密度(%): 0.000≤ 并且 ≤40.000
绿化率(%): 20.000≤ 并且 ≤10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6938
投资强度: 保证金: 94.#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42
起始价: 94.#元 加价幅度: 6.#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略) 和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不低于起始地价总价款10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即时与第十师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与第十师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交出让金,成交总价的20%为定金,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 到 新疆生产 (略) 第十分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 到 新疆生产 (略) 第十分中心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2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新疆生产 (略) 第十分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2月16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25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 系 人: 罗雪娇, 周磊,徐阳
联系电话:0906-#,#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 (略) 第十师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阿 (略) (兵团)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29

(略) 自然资源规划和服务中心第三分中心(182团)
, (略)
出让公告
第十师北屯市自然资源规划和服务中心第三分中心(182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师告字[2024]28号)
十师告字[2024]28号 2024年11月25日
经第十师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规划和服务中心第三分中心(182团)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6938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一八二团团部, (略) 、南至翠竹园一期、 (略) 、东至居民点。
年限: 40.00年 容积率: 0.000≤ 并且 ≤1.000 建筑密度(%): 0.000≤ 并且 ≤40.000
绿化率(%): 20.000≤ 并且 ≤10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6938
投资强度: 保证金: 94.#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42
起始价: 94.#元 加价幅度: 6.#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略) 和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不低于起始地价总价款10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即时与第十师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与第十师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交出让金,成交总价的20%为定金,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 到 新疆生产 (略) 第十分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 到 新疆生产 (略) 第十分中心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2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新疆生产 (略) 第十分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2月16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25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 系 人: 罗雪娇, 周磊,徐阳
联系电话:0906-#,#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 (略) 第十师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阿 (略) (兵团)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29

(略) 自然资源规划和服务中心第三分中心(182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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