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北路上步工业区鹏基上步工业厂房201栋四楼西半部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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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北路上步工业区鹏基上步工业厂房201栋四楼西半部项目编号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深 (略) 上 (略) 鹏基上步工业厂房201栋四楼西半部
项目编号 CQ(略)
标的名称 (略) (略) (略) 上 (略) 鹏基上步工业厂房201栋四楼西半部
标的编号 CQBD(略)-1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CQ(略)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第五十四研究所

地 址

河 (略) (略) (略) 589号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括

物 (略) (略) 上 (略) 鹏基上步工业厂房201栋四楼西半部,计算租金面积1223.2㎡,有房产地证,出租用途为办公/仓储/厂房,目前租赁中。

计算租金面积

1223.2㎡

出租用途

办公/仓储/厂房

出租期限

截至2027年9月30日

免租期限

1个月

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略)元/年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租赁中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出租方确认后采取协议租赁方式成交。

挂牌时间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承租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2个周期。

出租行为的

批准情况

院长办公会议纪要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为合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以及含有外籍员工的企业承租。

3.企业在工商注册时间不迟于2019年12月31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

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3.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

履约条件

1.按时交纳招租保证金、租金、押金等各项费用。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验收、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5.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在租赁合同签署后5日内付清。

6.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7.承租方承租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分租和转租及改物业用途。

8.承租方不得使用或许可该房屋或其任何部分用于广播工作室、宗教仪式、或赌博或其他非法活动,或从事任何政治活动,或从事或许可在本物业拍卖任何产品。承租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任何放射性、易燃、易爆危险品。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定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物业所在地的政策,并应于报名前到物业现场实地踏勘,有任何对出租物业的疑问,必须在踏勘现场时提出,踏勘后需签署踏勘承诺书,踏勘后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有权不受理对项目相关情况提出的异议,承租方不得以对物业的歧义理解向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提出赔偿(补偿)。未参与踏勘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已自行踏勘,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签署踏勘承诺书,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承租方获得承租权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出租方仅提供已有的相关文件配合办理经营证照,承租方须自行自费办理经营证照相关手续。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等手续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物业按现状出租,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装修,并自费、自行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及验收,单方承担所有风险,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5.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 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租赁押金,且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名称须与递交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如因承租方原因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

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 (略) 理方式:交易双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支付租赁押金后,深圳联交所根据出租房出具的《招租保证金退款通知书》,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 (略) 退回承租方账户。在服务期间,如承租后不按本公告内容办理成交手续的,出租方有权扣除部分或没收其全部招租保证金,招租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7.租赁标的原租赁合同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原租户尚未搬离,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承租方为非原租户且新租赁合同已生效的,则需结合原租户的实际情况给予原租户10天搬迁期,搬迁期计入免租期。

8.其他条款见留存在深圳联交所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9.合同签订后,承租人应按合同支付节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当季租金。

报名登记时间

挂牌期满前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略)元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21:3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户名

深圳联合产 (略)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深圳科技园支行

开户账号

(略)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陈经理:(略);黄经理:(略)

监督电话

0755-(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西丽街道 (略)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2001(18-20层)

网址

http://**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深 (略) 上 (略) 鹏基上步工业厂房201栋四楼西半部
项目编号 CQ(略)
标的名称 (略) (略) (略) 上 (略) 鹏基上步工业厂房201栋四楼西半部
标的编号 CQBD(略)-1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CQ(略)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第五十四研究所

地 址

河 (略) (略) (略) 589号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括

物 (略) (略) 上 (略) 鹏基上步工业厂房201栋四楼西半部,计算租金面积1223.2㎡,有房产地证,出租用途为办公/仓储/厂房,目前租赁中。

计算租金面积

1223.2㎡

出租用途

办公/仓储/厂房

出租期限

截至2027年9月30日

免租期限

1个月

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略)元/年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租赁中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出租方确认后采取协议租赁方式成交。

挂牌时间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承租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2个周期。

出租行为的

批准情况

院长办公会议纪要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为合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以及含有外籍员工的企业承租。

3.企业在工商注册时间不迟于2019年12月31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

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3.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

履约条件

1.按时交纳招租保证金、租金、押金等各项费用。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验收、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5.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在租赁合同签署后5日内付清。

6.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7.承租方承租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分租和转租及改物业用途。

8.承租方不得使用或许可该房屋或其任何部分用于广播工作室、宗教仪式、或赌博或其他非法活动,或从事任何政治活动,或从事或许可在本物业拍卖任何产品。承租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任何放射性、易燃、易爆危险品。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定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物业所在地的政策,并应于报名前到物业现场实地踏勘,有任何对出租物业的疑问,必须在踏勘现场时提出,踏勘后需签署踏勘承诺书,踏勘后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有权不受理对项目相关情况提出的异议,承租方不得以对物业的歧义理解向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提出赔偿(补偿)。未参与踏勘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已自行踏勘,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签署踏勘承诺书,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承租方获得承租权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出租方仅提供已有的相关文件配合办理经营证照,承租方须自行自费办理经营证照相关手续。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等手续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物业按现状出租,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装修,并自费、自行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及验收,单方承担所有风险,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5.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 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租赁押金,且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名称须与递交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如因承租方原因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

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 (略) 理方式:交易双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支付租赁押金后,深圳联交所根据出租房出具的《招租保证金退款通知书》,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 (略) 退回承租方账户。在服务期间,如承租后不按本公告内容办理成交手续的,出租方有权扣除部分或没收其全部招租保证金,招租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7.租赁标的原租赁合同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原租户尚未搬离,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承租方为非原租户且新租赁合同已生效的,则需结合原租户的实际情况给予原租户10天搬迁期,搬迁期计入免租期。

8.其他条款见留存在深圳联交所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9.合同签订后,承租人应按合同支付节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当季租金。

报名登记时间

挂牌期满前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略)元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21:3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户名

深圳联合产 (略)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深圳科技园支行

开户账号

(略)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陈经理:(略);黄经理:(略)

监督电话

0755-(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西丽街道 (略)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2001(18-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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