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 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92-*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邹金荣 | 土地/房屋 | 湖口县洋 (略) 44栋1-502、41栋1-202、41栋A-011、42栋1-101、36栋1-202、26栋1-1601、36栋A-001 | 赣2020湖口县不动产权第*号、*、赣2021湖口县不动产权第*、*、*、*、*号 | 喻国良 |
登记机构:湖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 11 月 25 日
编号:*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 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92-*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邹金荣 | 土地/房屋 | 湖口县洋 (略) 44栋1-502、41栋1-202、41栋A-011、42栋1-101、36栋1-202、26栋1-1601、36栋A-001 | 赣2020湖口县不动产权第*号、*、赣2021湖口县不动产权第*、*、*、*、*号 | 喻国良 |
登记机构:湖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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