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阆中—南充输气管道工程项目阆中段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启动阆中—南充输气管道工程项目(阆中段)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预公告如下: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略) 自然资 (略) 将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20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
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启动阆中—南充输气管道工程项目(阆中段)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预公告如下: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略) 自然资 (略) 将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20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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