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朱熹文化公园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平和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朱熹文化公园

2024年11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4年度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4〕577号)批准征收平和县九峰镇城中村集体土地0.2798公顷,合计征收土地0.279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平和县2024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朱熹文化公园— (略) 及古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略) )、朱熹文化公园— (略) 及古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古镇文化广场)]。

二、征收土地位置、被征地单位及面积

被征收划拨土地单位

总面积
(公顷)

耕地
(公顷)

园地
(公顷)

林地
(公顷)

其他农用地
(公顷)

建设用地
(公顷)

未利用地
(公顷)

九峰镇城中村

0.2798

——

0.2107

0.0691

——

——

——

具体位置详见红线图。

三、土地补偿标准

     地类

补偿

标准

耕地
(万元/公顷)

园地
(万元/公顷)

林地
(万元/公顷)

其他农用地
(万元/公顷)

建设用地
(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
(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九峰镇城中村

57.285

34.371

34.371

34.371

18.(略)

5.7285

按实际计价补偿

四、被征收划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本次征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本公告期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2日,期满后将按照补偿登记情况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特此公告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2024年11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4年度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4〕577号)批准征收平和县九峰镇城中村集体土地0.2798公顷,合计征收土地0.279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平和县2024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朱熹文化公园— (略) 及古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略) )、朱熹文化公园— (略) 及古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古镇文化广场)]。

二、征收土地位置、被征地单位及面积

被征收划拨土地单位

总面积
(公顷)

耕地
(公顷)

园地
(公顷)

林地
(公顷)

其他农用地
(公顷)

建设用地
(公顷)

未利用地
(公顷)

九峰镇城中村

0.2798

——

0.2107

0.0691

——

——

——

具体位置详见红线图。

三、土地补偿标准

     地类

补偿

标准

耕地
(万元/公顷)

园地
(万元/公顷)

林地
(万元/公顷)

其他农用地
(万元/公顷)

建设用地
(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
(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九峰镇城中村

57.285

34.371

34.371

34.371

18.(略)

5.7285

按实际计价补偿

四、被征收划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本次征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本公告期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2日,期满后将按照补偿登记情况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特此公告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