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海政地征〔2024〕21号-东玉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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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海政地征〔2024〕21号-东玉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略) 实施的东玉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略) 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4〕15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示期限:自2024年11月28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止):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项目名称:东玉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U12供电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北 (略) 南红线以南30米,东 (略) 西红线 (略) 西侧河道绿线西边界,南至皇后店北街永中以北132米,西至项目西边界。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 (略) 西北旺镇东玉河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征收面积为0.6523公顷(9.78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林地

0.2728

4.09

商服用地

0.0116

0.17

工矿仓储用地

0.0842

1.2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2046

3.07

其他草地

0.0791

1.19

合计

0.6523

9.78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为77.*元/亩,征收补偿费共计760.*万元,全部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不涉及农转非人员安置情况。

五、该项目征地范围内不涉及宅基地、非宅基地类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见京政地字〔2024〕151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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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实施的东玉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略) 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4〕15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示期限:自2024年11月28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止):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项目名称:东玉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U12供电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北 (略) 南红线以南30米,东 (略) 西红线 (略) 西侧河道绿线西边界,南至皇后店北街永中以北132米,西至项目西边界。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 (略) 西北旺镇东玉河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征收面积为0.6523公顷(9.78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林地

0.2728

4.09

商服用地

0.0116

0.17

工矿仓储用地

0.0842

1.2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2046

3.07

其他草地

0.0791

1.19

合计

0.6523

9.78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为77.*元/亩,征收补偿费共计760.*万元,全部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不涉及农转非人员安置情况。

五、该项目征地范围内不涉及宅基地、非宅基地类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见京政地字〔2024〕151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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