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庆安镇林庄村六组大沟清理
睢宁县庆安镇林庄村六组大沟清理
乡镇(街道) | 庆安镇 | 村(社区) | 林庄村 |
组别 | 六组 | 登记日期 | 2024-11-28 |
项目类型 | 小型工程 | ||
预算总额 | (略).00元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
项目周期 | 周期约10天 | ||
项目描述 | 睢宁县庆安镇林庄村六组大沟清理,周期约10天,中标之后请携带营业执照(相应资格证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七日内与村委联系工程情况,并到庆安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结果公示及施工合同,否则耽误工期该项目属于未成功流标。 | ||
补充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报名时间 | 2024-12-03 08:57至2024-12-05 17:57 | ||
报名地点 | 庆安镇农村产权交易服 (略) 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12-05 17:57 | ||
交易时间 | 2024-12-10 08:30 | ||
交易地点 | 庆安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标段描述 | 睢宁县庆安镇林庄村六组大沟清理,周期约10天,中标之后请携带营业执照(相应资格证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七日内与村委联系工程情况,并到庆安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结果公示及施工合同,否则耽误工期该项目属于未成功流标。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最高限价 | (略).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
单位名称/姓名 | 睢宁县庆安镇林庄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人 | 赵飞 | 联系电话 | (略) |
姓名 | 马乾坤 | 联系电话 | (略)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招标公告 | |
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方承诺书 |
乡镇(街道) | 庆安镇 | 村(社区) | 林庄村 |
组别 | 六组 | 登记日期 | 2024-11-28 |
项目类型 | 小型工程 | ||
预算总额 | (略).00元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
项目周期 | 周期约10天 | ||
项目描述 | 睢宁县庆安镇林庄村六组大沟清理,周期约10天,中标之后请携带营业执照(相应资格证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七日内与村委联系工程情况,并到庆安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结果公示及施工合同,否则耽误工期该项目属于未成功流标。 | ||
补充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报名时间 | 2024-12-03 08:57至2024-12-05 17:57 | ||
报名地点 | 庆安镇农村产权交易服 (略) 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12-05 17:57 | ||
交易时间 | 2024-12-10 08:30 | ||
交易地点 | 庆安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标段描述 | 睢宁县庆安镇林庄村六组大沟清理,周期约10天,中标之后请携带营业执照(相应资格证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七日内与村委联系工程情况,并到庆安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结果公示及施工合同,否则耽误工期该项目属于未成功流标。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最高限价 | (略).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
单位名称/姓名 | 睢宁县庆安镇林庄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人 | 赵飞 | 联系电话 | (略) |
姓名 | 马乾坤 | 联系电话 | (略)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招标公告 | |
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方承诺书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