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DW1406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公开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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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DW1406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公开转让项目

鄂DW1406东风日产牌EQ7204AC小型轿车公开转让项目

【发稿时间 :2024-12-05阅读次数:】

鄂DW1406东风日产牌EQ7204AC小型轿车公开转让项目

正式披露项目编号:GR2024HB#

转让底价:1.#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

(略) :湖北省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2-05

挂牌结束日期:

2024-12-18

保证金(万元):

0.3

交易机构:

(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

佘经理 0716-#

转让方:

(略) (略) 川店镇人民政府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HB#

项目名称

鄂DW1406东风日产牌EQ7204AC小型轿车公开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1.#元

挂牌日期

2024-12-0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18

资产概述

鄂DW1406东风日产牌EQ7204AC小型轿车一辆,车辆情况详见公告附件《车辆评估技术状况表》

标的所在地

湖北省 - (略) - (略) - (略) (略) 东岳停车场内

重大事项披露

1. (略) 以外的车 (略) 牌照的车辆,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请买受人自行详细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因以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予退款和退车。

2.本次转让车辆以现状转让,车辆是否存在欠费、罚款及违章记录请买受人在报名前自行查验并在标的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前自行查勘车辆,对车辆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须对车辆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购买,并对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受让成功后不得以车辆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久置电瓶缺电、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等)为由要求退款或退车,不得因受让车辆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4.标的车辆将会“车”“牌”分离,成交后,原车牌不给受让方使用。受让方付清成交款和产权交易费用后,由转让方负责交付标的。

5.车辆在办理移交前须缴纳#元车辆过户保证金,受让方需在车辆移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每逾期1日支付每辆车违约金200元,违约金从过户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6.根据《国 (略) 湖 (略) 关于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1号),车辆成交且受让方支付全部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用后,转让方将对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7.标的车辆需要改漆,改漆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车辆公里数以现场实际公里数为准,实际公里数与评估报告公里数的差异不影响成交结果。

  • 标的资产信息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2-05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

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并 (略) 指定账户缴纳#元车辆过户保证金。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000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车辆现状和本项目评估报告(鄂智评咨报字(2024)第011号)及《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在《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全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确认付款操作。 4.受让方须同 (略) 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受让方须在交清全部成交价款、产权交易费用及#元过户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的交接,并对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 6.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报名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和第三方代为支付。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0.3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000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 ——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优先扣取交易双方按约定应支付 (略) 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交易价款全款、产权交易费用、车辆过户保证金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勘测时间

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

勘测地点

(略) (略) 东岳停车场内

联系人姓名

佘经理

联系人电话

0716-#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川店镇人民政府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湖北 (略)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4-09-09

评估值(万元)

1.05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附件:附件:《车辆评估技术状况表》.pdf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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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项目编号:GR2024HB#

转让底价:1.#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

(略) :湖北省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2-05

挂牌结束日期:

2024-12-18

保证金(万元):

0.3

交易机构:

(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

佘经理 0716-#

转让方:

(略) (略) 川店镇人民政府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HB#

项目名称

鄂DW1406东风日产牌EQ7204AC小型轿车公开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1.#元

挂牌日期

2024-12-0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18

资产概述

鄂DW1406东风日产牌EQ7204AC小型轿车一辆,车辆情况详见公告附件《车辆评估技术状况表》

标的所在地

湖北省 - (略) - (略) - (略) (略) 东岳停车场内

重大事项披露

1. (略) 以外的车 (略) 牌照的车辆,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请买受人自行详细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因以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予退款和退车。

2.本次转让车辆以现状转让,车辆是否存在欠费、罚款及违章记录请买受人在报名前自行查验并在标的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前自行查勘车辆,对车辆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须对车辆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购买,并对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受让成功后不得以车辆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久置电瓶缺电、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等)为由要求退款或退车,不得因受让车辆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4.标的车辆将会“车”“牌”分离,成交后,原车牌不给受让方使用。受让方付清成交款和产权交易费用后,由转让方负责交付标的。

5.车辆在办理移交前须缴纳#元车辆过户保证金,受让方需在车辆移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每逾期1日支付每辆车违约金200元,违约金从过户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6.根据《国 (略) 湖 (略) 关于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1号),车辆成交且受让方支付全部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用后,转让方将对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7.标的车辆需要改漆,改漆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车辆公里数以现场实际公里数为准,实际公里数与评估报告公里数的差异不影响成交结果。

  • 标的资产信息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2-05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

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并 (略) 指定账户缴纳#元车辆过户保证金。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000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车辆现状和本项目评估报告(鄂智评咨报字(2024)第011号)及《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在《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全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确认付款操作。 4.受让方须同 (略) 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受让方须在交清全部成交价款、产权交易费用及#元过户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的交接,并对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 6.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报名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和第三方代为支付。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0.3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000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 ——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优先扣取交易双方按约定应支付 (略) 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交易价款全款、产权交易费用、车辆过户保证金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勘测时间

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

勘测地点

(略) (略) 东岳停车场内

联系人姓名

佘经理

联系人电话

0716-#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川店镇人民政府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湖北 (略)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4-09-09

评估值(万元)

1.05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附件:附件:《车辆评估技术状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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