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号院玉阜嘉园2号楼1层3单元102住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号院玉阜嘉园2号楼1层3单元102住宅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号院玉阜嘉园2号楼1层3单元102住宅
项目编号 GR2024(略)
标的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号院玉阜嘉园2号楼1层3单元102住宅
标的编号 GR2024(略)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号院玉阜嘉园2号楼1层3单元102住宅
转让底价(万元)880
挂牌日期2024-12-09
挂牌截止日期2024-12-13
资产概述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号院玉阜嘉园2号楼1层3单元102住宅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4-12-09
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延牌条件: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最长延长周期数:35,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个):5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踏勘地址:标的资产所在地;踏勘联系人:解女士;联系电话:025--(略)。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标的房产现场踏勘的相关规定,看房时不得擅自动用水电煤等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并注意防火等安全事项。

2.本次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格。

3.本项目标的下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号院玉阜嘉园2号楼1层3单元102住宅、4号楼403住宅、4号楼406住宅均未单独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完毕,可以办理不动产证,该事项不影响权证变更手续,办理过程转让方将给予必要配合。

4.本项目 (略) (略) (略) 147号地下车位为转让方向北 (略) 购置取得的地下车位使用权,地下车位使用权为70年,起止日期与转让方所购买标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起止日期相同。

5.其他详见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1312号等备查文件。转让方联系人:毛博,010-(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

2.2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号:(略)1887

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 号:(略)(略)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受让方提交资产受让申请则视同承诺:①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②同意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转让价款至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③同意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采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④承诺本受让方即为房产权证过户人。⑤交易双方同意,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需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 (略) 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本次转让按现状交接,若本标的房屋内无水、电、煤等一切公用设施,均由受让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必要时转让方予以配合。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房屋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3.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提交资产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

4.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不允许
(略) 上报名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00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收款单位:广东联合 (略) 账号:(略)1887 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 转账备注:GR2024(略)+保证金
保证内容(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 (略) 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南 (略) (略)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一号
法定代表人袁勇注册资本(万元)(略).(略)人民币
经济类型企业类型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略)1X8经营规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属地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 (略)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日期2022-07-09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中国 (略) 公开转让北京房产及车位的批复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程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406号之一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B座8楼全层
(略) 址http://**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号院玉阜嘉园2号楼1层3单元102住宅
项目编号 GR2024(略)
标的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号院玉阜嘉园2号楼1层3单元102住宅
标的编号 GR2024(略)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号院玉阜嘉园2号楼1层3单元102住宅
转让底价(万元)880
挂牌日期2024-12-09
挂牌截止日期2024-12-13
资产概述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号院玉阜嘉园2号楼1层3单元102住宅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4-12-09
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延牌条件: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最长延长周期数:35,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个):5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踏勘地址:标的资产所在地;踏勘联系人:解女士;联系电话:025--(略)。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标的房产现场踏勘的相关规定,看房时不得擅自动用水电煤等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并注意防火等安全事项。

2.本次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格。

3.本项目标的下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号院玉阜嘉园2号楼1层3单元102住宅、4号楼403住宅、4号楼406住宅均未单独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完毕,可以办理不动产证,该事项不影响权证变更手续,办理过程转让方将给予必要配合。

4.本项目 (略) (略) (略) 147号地下车位为转让方向北 (略) 购置取得的地下车位使用权,地下车位使用权为70年,起止日期与转让方所购买标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起止日期相同。

5.其他详见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1312号等备查文件。转让方联系人:毛博,010-(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

2.2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号:(略)1887

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 (略)

账 号:(略)(略)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受让方提交资产受让申请则视同承诺:①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②同意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转让价款至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③同意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采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④承诺本受让方即为房产权证过户人。⑤交易双方同意,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需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 (略) 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本次转让按现状交接,若本标的房屋内无水、电、煤等一切公用设施,均由受让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必要时转让方予以配合。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房屋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3.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提交资产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

4.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不允许
(略) 上报名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00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收款单位:广东联合 (略) 账号:(略)1887 开户行:中信银行 (略) 支行 转账备注:GR2024(略)+保证金
保证内容(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 (略) 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南 (略) (略)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一号
法定代表人袁勇注册资本(万元)(略).(略)人民币
经济类型企业类型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略)1X8经营规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属地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 (略)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日期2022-07-09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中国 (略) 公开转让北京房产及车位的批复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程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406号之一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B座8楼全层
(略) 址http://**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