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杏村8组村办公室后闲置场地出租
乡镇(街道) | 孙庄街道 | 村(社区) | 银杏村 |
组别 | 8 | 登记日期 | 2024-12-06 |
是否续租 | 否 | ||
资产类型 | -- | ||
交易面积 | 300.00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银杏村8组村办公室后闲置场地出租,面积约0.45亩,合同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交易底价3000元/亩,租期1年。以上承租期间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负担,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租赁资产的安全维护、设施修缮,并承担维护修缮费用。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生产安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己方出入人员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由承租方人员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承当,由于承租方事故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责任由承租方承当。承租方不得改变场地结构。合同到期后,承租方 (略) 理所租场地的自有资产(不动产归出租方,动产归承租方,清理时不得对场地有损害,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将所租场地及时交还给出租方,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转让租赁的资产;承租方用途须合法,且不得改变既定的租赁用途;不得在租赁的资产场地上私自改造、搭建建筑物或新建房屋设施。租金按年度缴纳,第一年租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灾、地震等),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协商履约事宜或终止合同事宜。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动或承租方租赁的资产被国家征(占)用、村集体公益事业等因素,需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终止合同,不动产归出租方,动产归承租方,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搬迁过渡,减免当年房租,出租方不再给承租方其他补偿。承租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总额的10%。中标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被产权交易中心、江 (略) 等列入失信名单的个人或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流转活动。报名人或单位须提供征信报告和银杏村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方可报名,同时须将征信报告及同意报名证明作为报名附件上传。报名人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和项目情况,未自行踏勘现场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项目的情况的确认,责任自负。报名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以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报名人需有村提供的报名资格确认书并提供征信报告并作为项目所需附件材料上传。踏勘现场联系人:#晓霞,联系电话:# | ||
项目位置 | (略) 孙庄街道银杏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004.pdf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003.pdf |
所有权人 | (略) 孙庄街道银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使用权人 | (略) 孙庄街道银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2024-12-09 09:44至2024-12-16 23:44 | ||
报名地点 | 孙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 (略) 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12-16 23:44 | ||
交易时间 | 2024-12-17 10:30 | ||
交易地点 | 孙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流转期限 | 1年0月 | ||
标段描述 | 银杏村8组村办公室后闲置场地出租,面积约0.45亩,合同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交易底价3000元/亩,租期1年。以上承租期间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负担,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租赁资产的安全维护、设施修缮,并承担维护修缮费用。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生产安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己方出入人员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由承租方人员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承当,由于承租方事故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责任由承租方承当。承租方不得改变场地结构。合同到期后,承租方 (略) 理所租场地的自有资产(不动产归出租方,动产归承租方,清理时不得对场地有损害,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将所租场地及时交还给出租方,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转让租赁的资产;承租方用途须合法,且不得改变既定的租赁用途;不得在租赁的资产场地上私自改造、搭建建筑物或新建房屋设施。租金按年度缴纳,第一年租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灾、地震等),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协商履约事宜或终止合同事宜。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动或承租方租赁的资产被国家征(占)用、村集体公益事业等因素,需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终止合同,不动产归出租方,动产归承租方,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搬迁过渡,减免当年房租,出租方不再给承租方其他补偿。承租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总额的10%。中标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被产权交易中心、江 (略) 等列入失信名单的个人或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流转活动。报名人或单位须提供征信报告和银杏村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方可报名,同时须将征信报告及同意报名证明作为报名附件上传。报名人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和项目情况,未自行踏勘现场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项目的情况的确认,责任自负。报名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以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报名人需有村提供的报名资格确认书并提供征信报告并作为项目所需附件材料上传。踏勘现场联系人:#晓霞,联系电话:# | ||
交易面积 | 300.00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1350.00 | ||
交易底价 | #/年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12-17 10:30~2024-12-17 10:55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10元/年 | ||
底价 | #/年 |
单位名称/姓名 | (略) 孙庄街道银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张磊 | 联系电话 | #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乡镇(街道) | 孙庄街道 | 村(社区) | 银杏村 |
组别 | 8 | 登记日期 | 2024-12-06 |
是否续租 | 否 | ||
资产类型 | -- | ||
交易面积 | 300.00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银杏村8组村办公室后闲置场地出租,面积约0.45亩,合同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交易底价3000元/亩,租期1年。以上承租期间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负担,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租赁资产的安全维护、设施修缮,并承担维护修缮费用。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生产安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己方出入人员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由承租方人员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承当,由于承租方事故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责任由承租方承当。承租方不得改变场地结构。合同到期后,承租方 (略) 理所租场地的自有资产(不动产归出租方,动产归承租方,清理时不得对场地有损害,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将所租场地及时交还给出租方,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转让租赁的资产;承租方用途须合法,且不得改变既定的租赁用途;不得在租赁的资产场地上私自改造、搭建建筑物或新建房屋设施。租金按年度缴纳,第一年租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灾、地震等),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协商履约事宜或终止合同事宜。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动或承租方租赁的资产被国家征(占)用、村集体公益事业等因素,需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终止合同,不动产归出租方,动产归承租方,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搬迁过渡,减免当年房租,出租方不再给承租方其他补偿。承租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总额的10%。中标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被产权交易中心、江 (略) 等列入失信名单的个人或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流转活动。报名人或单位须提供征信报告和银杏村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方可报名,同时须将征信报告及同意报名证明作为报名附件上传。报名人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和项目情况,未自行踏勘现场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项目的情况的确认,责任自负。报名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以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报名人需有村提供的报名资格确认书并提供征信报告并作为项目所需附件材料上传。踏勘现场联系人:#晓霞,联系电话:# | ||
项目位置 | (略) 孙庄街道银杏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004.pdf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003.pdf |
所有权人 | (略) 孙庄街道银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使用权人 | (略) 孙庄街道银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2024-12-09 09:44至2024-12-16 23:44 | ||
报名地点 | 孙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 (略) 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12-16 23:44 | ||
交易时间 | 2024-12-17 10:30 | ||
交易地点 | 孙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流转期限 | 1年0月 | ||
标段描述 | 银杏村8组村办公室后闲置场地出租,面积约0.45亩,合同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交易底价3000元/亩,租期1年。以上承租期间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负担,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租赁资产的安全维护、设施修缮,并承担维护修缮费用。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生产安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己方出入人员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由承租方人员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承当,由于承租方事故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责任由承租方承当。承租方不得改变场地结构。合同到期后,承租方 (略) 理所租场地的自有资产(不动产归出租方,动产归承租方,清理时不得对场地有损害,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将所租场地及时交还给出租方,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转让租赁的资产;承租方用途须合法,且不得改变既定的租赁用途;不得在租赁的资产场地上私自改造、搭建建筑物或新建房屋设施。租金按年度缴纳,第一年租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灾、地震等),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协商履约事宜或终止合同事宜。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动或承租方租赁的资产被国家征(占)用、村集体公益事业等因素,需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终止合同,不动产归出租方,动产归承租方,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搬迁过渡,减免当年房租,出租方不再给承租方其他补偿。承租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总额的10%。中标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被产权交易中心、江 (略) 等列入失信名单的个人或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流转活动。报名人或单位须提供征信报告和银杏村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方可报名,同时须将征信报告及同意报名证明作为报名附件上传。报名人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和项目情况,未自行踏勘现场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项目的情况的确认,责任自负。报名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以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报名人需有村提供的报名资格确认书并提供征信报告并作为项目所需附件材料上传。踏勘现场联系人:#晓霞,联系电话:# | ||
交易面积 | 300.00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1350.00 | ||
交易底价 | #/年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12-17 10:30~2024-12-17 10:55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10元/年 | ||
底价 | #/年 |
单位名称/姓名 | (略) 孙庄街道银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张磊 | 联系电话 | #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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